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应把握好几个关系

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应把握好几个关系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个重要内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通过市场经营开发、生态保护补偿等手段,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种制度安排。近年来,我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有力地推进了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利用。我国丰富的水资源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进一步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应以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攻方向,坚持因势利导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畅通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同发力的实践路径,源源不断挖掘蕴藏在其中的经济价值,不断提升生态“含金量”和发展“含绿量”,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

把握好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的关系

推进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是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既能促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又能保障其价值实现的可持续性。水资源具有生态环境要素和生产要素的双重属性。在产业生态化过程中,良好的水生态本身就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基于水资源科学承载力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在生态产业化过程中,水生态产品价值得到市场认可,推动价格机制的形成,促进价值评价机制的建立完善,能够实现“生产-交换-资金平衡-盈利-再生产”的良性循环。

当前,我国地表水资源再开发利用效益不高、功能性水产品开发利用水平不够、水资源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场景不多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为实现水资源的“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融合,一方面,必须兼顾水资源的双重属性,在做好水生态保护修复的前提下,通过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绿色供应链等措施,利用先进技术将水资源融入传统产业的生态化改造中,把水资源转化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生产要素,以绿色要素助力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另一方面,建立科学的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抵押、交易、信贷等制度体系,加快培育水资源产业龙头企业,打通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产业化、市场化通道,发展符合水资源特性和新质生产力要求的新业态新模式,通过产业协同集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等方式充分挖掘和实现水资源在量、质、温、能等方面的潜在经济价值。

把握好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关系

近年来,《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的出台,从顶层设计层面为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条件。但要看到,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调查监测、价值核算、产品认证、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多机制的协同联动,也需要通过广泛且有代表性的基层试点来摸清规律。

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有机统一,一方面,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主动将水生态保护与开发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战略布局,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生态环境市场,推动包括水资源在内的生态环境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有效配置和自由流动。另一方面,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大胆探索,根据区域水生态产品的功能特性、质量水平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价值转化、水资源调出区和调入区之间生态补偿、水权交易等价值实现路径的试点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多元、效益形态多样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把握好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

水生态产品是以水资源为核心要素、以水利建设管理为依托而形成的生态产品,呈现出资源共生性、工程依赖性、时空差异性、生态脆弱性等物理特性,主要表现为公共产品或公共资源的形式,具有经济外部性、资源稀缺性、保护修复增值性、价值重叠性等属性。

当前,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仍以政府主导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公益补助为主,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相对较少。进一步完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需要立足水生态产品的特性,划定水利管理边界,促进政府与市场实现功能互补、协同增效。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统筹监管、科学实施宏观指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激励和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实行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二是建立国内生产总值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双核算、双评估、双考核机制;三是搭建供需匹配、规则明确的市场交易体系,积极培育水生态产品交易的市场主体。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机制,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资源约束性管理,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水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模式,建立混合型水生态产品确权拆分体系,促进水生态产品价值显性化和规模化保值增值。

把握好制度约束与行动自觉的关系

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必须通过制度规范水资源利用行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核心的水法规体系,为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较为系统的制度保障。但也要看到,当前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领域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还存在权属不明、监管边界不清、市场发育不够、价值核算体系缺失等问题,亟须加快水法规制度制定修订工作。比如,在水法修订中,健全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制度体系,增补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用水权初始分配、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等制度,强化生态用水的保护修复力度;适应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和水资源税改革进程,推进《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必须引导公众和市场主体自觉践行生态保护责任。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体量大、周期长、地域范围广等特点,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应建立完善流水生态监测网络,对生态系统健康状态、水生态产品质量以及生态服务供给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价值体系,增强全民生态保护自觉性。同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水生态产品保护格局。

(作者:尤婷、周珂,分别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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