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态环境法典高质量实施(金台锐评)

推动生态环境法典高质量实施(金台锐评)

今年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也是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日子。这部“绿色法典”,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其中,把覆盖全域、贯穿全程的制度构筑起来,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固屏障,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典制定完成是“前半篇文章”,推动实施见效才是更吃劲、更关键的“后半篇文章”。“十五五”规划纲要已对“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作出部署,让法典真正从文本走向实践,关键在于把对政府、企业、公民等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规定落到实处,将法典中的具体规则融入现实中的审批流程、执法文书、合同条款和村规民约里,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备高效的配套立法体系,是释放法典治理效能的关键支撑。法典统一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防治规则、生态修复机制等,但面对复杂多元的区域治理、行业监管、纠纷化解场景,还需标准细化、流程规范、权责明确的配套制度承接转化。要以法典为核心推进配套制度建设,补齐短板,打通制度具象落地的衔接堵点;全面梳理存量规范,与法典精神不一致、内容相冲突的及时修改废止;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真正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各方面全过程有法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公正文明执法是法典实施的核心环节。要明确执法职责权限,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完善执法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执法监督,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提升执法效能。按日计罚等制度既要让法律“长牙齿”,也要配套“及时制止违法”的程序剑鞘,避免以罚代管。

法典的实施成效,要靠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与自觉遵守。抓好“关键少数”,将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必修课,才能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加强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重点宣传法典赋予公民、法人的环境权利义务,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当法治从外在强制转化为内在自觉,法典才能真正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法典的价值就会在群众真切感受中得到实现。

法典,筑基美丽中国;法治,护航永续发展。推动生态环境法典高质量实施,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法典之力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让法治之光照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之路。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韩秋源(实习)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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