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43号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43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26年7月31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6年8月8日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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