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把救助服务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光明时评】把救助服务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光明时评】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的转变。这是社会救助法今年7月实施后的首个配套政策文件,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进入提质升级的新阶段。

服务类社会救助是通过提供服务实施社会救助的一种方式,主要面向有需求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以满足其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获取的基本生活方面的服务需求。过去,社会救助主要以物质资金救助和被动式“发钱发物”为主,旨在维持基本生存,兜底特征明显,但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对救助对象个性化需求的持续关注。

但困难群众需要的常常不只资金物质帮扶,更需要贴合自身的个性化服务。今年6月,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西安临潼区的一名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就表示,“我们辖区内有些孤寡老人,需要有人帮他做饭、打扫卫生、洗澡、代办琐事,家里有重病病人的困难家庭,急需就医陪护、康复照料等服务……”群众的这些急难愁盼,正是服务类社会救助要回应的问题。

梳理政策,我们能看到改革路径清晰而坚定。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首次提出“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2026年,社会救助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如今,《意见》又将顶层设计细化为可操作的施工图。从政策倡导到法律确认,再到配套落实,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彰显了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的坚定决心。

解读这份《意见》,关键在一个“变”字,核心转变在于从“给钱给物”向“送服务、送关怀”转变,从单一的物质保障向“物质+服务”综合帮扶转变。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在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元化的深层需求,提供定制化、精准化的上门服务,新政聚焦困难群众“靠钱解决不了”的痛点。同时,建立需求评估体系、编制供给清单,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并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发放服务消费券,把民生保障和提振内需贯通起来,实现惠民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事实上,这种变化早已在各地落地生根。陕西西安开展探视探访、心理慰藉等40余项服务,依托动态监测平台让救助找到需要帮助的人;甘肃高台县推行“4+”工作模式,助餐照料、健康护理等十余项服务精准匹配,救助事项平均办结时限压缩至两到三天……从“政府配餐”到“按需点单”,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困难群众感受到的不仅是物质的帮扶,更是尊严的守护。

社会救助是带着温度的民心工作。从“兜住底”到“兜好底”,一字之变背后是治理理念的深化、服务方式的升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数智赋能,以更有力、更有温度、更精准的社会救助,托举起困难群众的日常,这是制度的善意,也是我们的承诺。

(作者:章清)

责任编辑:韩秋源(实习)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