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文山市纪委监委以乡村振兴领域治理为突破口,紧盯补助发放、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环节,强化政治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发展,以监督执纪执法实际成效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走访马塘镇黑末村向村民了解有关情况。 王铭坚 摄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政绩观的正确与否由党性决定;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政绩观和党章内容具有内在一致性,正确政绩观必然深刻地体现在党章之中。党的二十大党章中的总纲和条文,为“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提供了依据和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把党章意识转化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行动自觉。
党章总纲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遵循和依据
党章总纲清晰地阐明党的政治主张,是全体党员的价值取向,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依据。
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总纲在阐述我们党的性质时,鲜明指出“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表述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时,强调“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在论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社会主义建设根本任务时,不断强调“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要求。这些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明确表明政绩必须为人民而树。
深刻阐释了“树什么样的政绩”。总纲清晰地阐述了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即“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进一步明确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鲜明指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总纲在阐述如何发展时,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指出要通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强调发展落脚点时,指出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深刻阐明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政绩。
系统回答了“靠什么树政绩”。总纲鲜明强调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深刻阐明了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坚持“两个结合”基础上“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总纲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强调“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确提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等要求。这些表述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下实干笃行,贯彻落实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党章条文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具体要求
党章条文是对总纲内容的具体要求,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明确要求和方法。
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条文在第一章党员的基本条件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并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要求党员“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并强调“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要求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条文在第六章对党的干部作了专门要求,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这些要求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
明确要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条文对党的干部的要求中,指明了何种政绩观才是正确政绩观,条文指出“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强调在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前提下,要做到“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并以“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强调正确的权力观;同时,条文还对干部实干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干部要“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这些要求再次强调了干部要在实干担当上下功夫。
明确要求“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文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明确要求“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强调“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在对党的干部的要求中,强调干部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这些要求聚焦党性和政德,说明党员干部唯有信念坚定、党性过硬才能真正把政绩树好。
把党章意识转化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党章鲜明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党章意识是贯彻落实党章的自觉意识,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要把党章意识转化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行动自觉。
以宗旨意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党章的明确要求,也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只有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站稳人民立场这个根本政治立场,清醒认识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才能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以规矩意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讲规矩、守纪律是党性的基本要求,党性从纪律上引导政绩观,确保守底线、不逾矩,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决不以“干事”为借口突破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干事与干净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于一体。
以责任意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党章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定位和“先进性”特质,明确要求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干事创业中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许党、夙夜在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从党章内容来看,担当尽责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新征程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更加需要党员干部担当尽责,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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