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尊严与保证宪法实施
报告人: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导读: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本期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系统阐述了其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阐明了坚定宪法自信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思想基础,宪法实施是宪法的生命与权威所在。报告内容翔实、阐释深刻,为我们深刻把握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核心要义,切实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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