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旺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

烧旺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

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直面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更好发挥锤炼党性的“大熔炉”作用。

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准则》明确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从基层实践看,少数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滑坡、廉洁底线失守,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淬炼缺位。为此,我们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融入日常,督促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持续纠治学习走过场、查摆问题不深入、批评无辣味等问题,充分用好本地红色资源,贯通融合纪律教育、党性教育、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淬炼政治品格、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纠治顽疾。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是《准则》贯穿始终的鲜明特质。实践中,我们严格对照《准则》明确的12个方面要求,认真发现、坚决纠治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的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党内监督流于表面,重点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禁而未绝。针对突出问题,我们坚持靶向施治、精准施策。一方面,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另一方面,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精准监督,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点,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

涵养清风正气、服务发展大局。《准则》最后一个自然段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要坚持不懈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绝非单纯的党建工作,而是规范权力运行、锤炼干部作风、凝聚发展合力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我们坚持将贯彻落实《准则》与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民生福祉深度融合,把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嵌入重大项目建设、基层治理提质、民生政策落地全过程,以督促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把学习贯彻《准则》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烧旺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熔炉”,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作者系重庆市江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韩秋源(实习)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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