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推动“关键少数”规范用权。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等为监督重点,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述责述廉、监督谈话等制度,加强常态化教育警示,确保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实行“事前风险预判、事中动态跟踪、事后复盘核查”,全周期加强监督制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压缩设租寻租空间。
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乡村振兴领域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必须始终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坚决斩断啃食群众利益的“黑手”。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民生救助、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公益性岗位管理等方面的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基层干部履职正负面清单,明确权力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清单化、程序化督促乡村干部“照单履职”。依托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将权力运行、办事流程、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全方位“晒”给群众,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推动数字监督融入行权过程。面对腐败问题隐形变异、贪腐手段翻新升级,必须迭代升级监督方式,用信息化技术赋能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政治生态智慧监督”“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等平台建设和运用,加强内部整合、外部衔接,联动打通数据采集渠道,形成全要素覆盖、全流程贯通、全领域标准、全系统共享的数据集群,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预警、监督和制约。坚持“算力+人力”的优化组合,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探索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开展智慧监督,精研“大数据初核”“跟案式辅助分析”等办案技战法,着力提升监督办案的精准度和穿透力。
(作者系重庆市巫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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