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数据是宝贵的资源,是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的重要要素。如何让大数据信息化更好地赋能正风反腐,湖南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从“建平台、强应用、促完善”入手,以全链条闭环机制推动监督数字化与行权数字化“如影随形”,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坚持协同联动,凝聚合力做好平台建设。平台建设不能各自为战、“关门”研究,要“一盘棋”推进,统筹调度资源,打通部门、层级之间的壁垒,强化数据共享、夯实数据底座。在开展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过程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把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相对独立的数据串联起来,进一步整合现有数据资源,有效实现权力“上线”、行权“在轨”、越权“预警”。
坚持应用导向,紧贴实际发挥监督效能。平台建设是基础,如何使用是关键。纪检监察机关应从实际出发,把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嵌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流程,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运用数据比对、碰撞分析等,提高数据发现问题能力。湖南以点带面、重点突破,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借助科技手段,深挖彻查纠治顽瘴痼疾,让海量数据变为监督“探头”,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坚持系统施治,堵塞漏洞推动治理提升。在运用科技手段过程中,要善于从监督办案中发现共性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推动案发单位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举一反三、规范流程,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同时,要从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查短板、补弱项,让平台更加好用、管用,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推进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实际需求、突出实战实效、着眼长效治理,把技术优势持续转化为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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