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大额交易不能“钱货两清即了结”

未成年人大额交易不能“钱货两清即了结”

近日,江西新余一名13岁女孩私自拿走母亲价值万余元的两条金项链到金店变卖,被当场熔成金水。等女孩母亲赶到时,只见到冷却的黄金,店家仅以“孩子说是妈妈给的”回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后续通报确认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已协商和解,相关线索另行移交处理。

事件一出,舆论两端意见分明:有人指责金店未核实监护人身份便“闭眼收金”;也有人认为家长保管贵重物品疏漏难辞其咎。这场争议的背后,不能简单停留在是非评判,更要厘清一个关键的法律认知,即未成年人私自处置贵重财物,即便当场“钱货两清”,甚至金饰已被熔毁,买卖合同也可能不产生法律效力。

很多人认为,家长看管不到位,商家就可以放宽审核标准。事实上,监护责任和商家的审慎义务,从来不是二选一、互相抵免的关系。监护人存在教育及财物保管的疏漏,致使未成年人能够擅自取走财物进行交易,监护人自身确实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但这份监护疏漏,绝不是商家免责的挡箭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从事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小额金钱交易行为,其余民事法律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否则效力待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显然,13岁的孩子并不具备独立处置超万元金项链的能力,这类超出其认知范围的交易最终能否生效,决定权在监护人手中。女孩母亲明确拒绝,这笔交易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而金店当场熔金、毁掉原物的操作,只是让财物无法原样返还,改变不了交易本身效力存在瑕疵的事实,商家依然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手黄金回收是正常的市场业态,方便群众盘活闲置财物,本身无可厚非。但黄金价值高、变现快,一旦熔毁就很难溯源,行业自带特殊风险。特别是交易对象为未成年人时,若商家一味追求交易效率,轻信其所说已经过家长同意的口头承诺,省去核实环节,看似高效完成一单生意,实则把自己置于巨大风险之中,不仅容易造成家庭财产受损,一旦权属存疑,还可能卷入更多法律麻烦。

化解这类纠纷,关键要把防线前置,而不是等财物损毁之后再靠调解善后。商家应完善贵重物品交易的审查机制,强化身份与权属核验,遇到未成年人出售高价值物品时,可主动联系其监护人核实真实意愿,留存核验记录,守住交易的第一道关口。家长应在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的同时,加强日常教育引导,为孩子树立清晰的财产观念,此外还应保存好购买凭证,遇到侵权及时维权。

市场交易不只是简单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大额贵重物品流转,更要跳出“钱货两清即了结”的惯性思维。商家守好审查关口,家长尽到监护职责,监管做好引导规范,多方形成合力,才能从源头减少类似纠纷,让商品交易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韩秋源(实习)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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