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热点面对面2005》十九、风正好扬帆

《理论热点面对面2005》十九、风正好扬帆

 喝杯茶,摆摆“龙门阵”,在天府之国的成都是最惬意不过的事情。不过,进入2005年,如果这里的官员收到纪委“请喝茶”的邀请,滋味就不那么好受了。按照成都市纪委新出台的党风廉政谈话实施办法,一旦听到对辖区内官员有不正常的反映,纪检监察机关便会先邀请这位官员喝杯茶、“聊聊天”。“请喝茶”,变成了与香港廉政公署“喝咖啡”一般的“科目”——问题不大的官员自然会受到震慑和教育;若真有问题,那就对不起,法纪伺候!

 成都这一注重反腐制度创新的事例,只是近几年党和政府提升反腐倡廉能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缩影。

反腐倡廉重在能力

 2005年1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并强调它“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这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反腐倡廉能力,包括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方面的能力,说到底是一种控制腐败的能力——将腐败控制在尽可能低的程度内,防止其扩散蔓延。反腐倡廉能力的高低,反映了党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国外许多执政党由盛而衰,腐败往往是致命的毒素,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事实充分说明,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把提高反腐倡廉能力的要求摆在重要位置。2003年1月28日,刚刚在十六大上产生的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就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务必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

 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鲜明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2005年1月,中央发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我们党展示反腐倡廉能力的具体行动。

 从2003年以来,胡锦涛同志先后九次在不同的重要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问题。

 由此不难看出,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能力,是党中央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这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加强教育:筑牢“不想贪”的防线

 古人云:“志正则众邪不生”;“嗜欲之原灭,廉正之心生”。现实中,一些干部之所以走上腐败之路,往往是从“一念之差”、心理失衡开始的。

 腐败分子胡长清在谈到自己堕落的原因时说:“看到人家出入高档酒店,坐豪华汽车,喝洋酒,穿名牌,还带着小姐,心里有几分羡慕,也有几分失落。有了这种思想,想不腐败也难了。”

 确实,当今世界,各种思潮汹涌激荡,信息交往川流不息,利益诱惑交错杂陈,如果不注意个人修养,没有一定的“定力”,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滑进腐败的泥潭会轻而易举。因此,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帮助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应该说,重视思想教育,是我们党行之有效的一条重要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不可否认,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教育内容上,分层施教不够,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在教育方式上,形式和方法比较单一;在教育对象上,忽视公众教育和社会教育;在教育目标上,考虑眼前多,考虑长远少。要使反腐倡廉教育取得实际效果,就必须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 首先,既要抓好全党全社会的教育,又要抓好重点对象的教育。一方面,要加快廉政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的步伐,使廉洁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要把掌握人事权、财权、物权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作为重点对象,针对他们的实际情况和心理特征,因人施教、分层施教。比如,对领导干部来说,要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来说,要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其次,既要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又要推动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突出示范教育和典型教育的同时,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廉政培训、集中教育、廉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良好工作格局。

 古人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慨。确实,好的教育可以使人如“醍醐灌顶”。但总的来看,教育是个“慢功夫”,不能指望立竿见影,必须持之以恒,注重积累,做到“润物细无声”。只有这样,领导干部的“定力”才会增强,公民的眼睛才会雪亮,“不想贪”的思想防线才会筑牢。

健全制度:扎紧“不能贪”的篱笆

  邓小平同志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 当前腐败现象难以禁绝,从一个侧面说明现行的有关制度存在着一定缺陷和漏洞,使一些人有机可乘。这几年,交通系统出现10多个交通厅局长先后落马的现象,建设工程领域不断出现“大楼建起来,官员倒下去”的现象,组织人事部门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现象,都与我们现有的行政审批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干部任用制度等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有关。

 在这种情况下,反腐败仅仅着眼于案件查处和单靠强调思想教育和自律显然不够。必须通过持续而严格的制度建设,减少腐败得以发生的机会,并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约束机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当前加强制度建设,主要应从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两个方面努力。

 健全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一是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二是要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包括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等;三是要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如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等;四是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健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主要应抓好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制度等。

 有了良好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从近年来反腐败的实践看,一些干部党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不遵守制度开始的,而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人员对不遵守制度行为的纵容和包庇,是助长歪风邪气滋长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只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不能贪”的篱笆才能扎紧,制度才能够发挥出真正的效用。

强化监督:高悬“不敢贪”的利剑

 据统计,1998年至2003年,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涉嫌违纪违法的局级干部99人,其中党政“一把手”38人。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在2000年至2003年4年间,查处违法违纪局、处级“一把手”376人,其中局级21人、处级355人。

 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腐败问题会易发多发?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领导干部确实存在着监督不力的问题。有人对此作出了形象的概括: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这并非没有根据。

 为克服监督乏力的弊端,中央近年来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来改革和完善监督。如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中央纪委和中组部下派巡视组到地方等。特别是2004年2月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2005年1月颁布施行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的总体思路和制度措施。

 《监督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并详细地制定或规范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舆论监督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等十项党内监督制度,使我们的党内监督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 《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等。

 概括起来讲,贯穿这些制度设计和措施安排的,有两个清晰的思路:

 一是充分发扬民主。民主是腐败的天敌。发展党内民主,是治理领导干部腐败的最主要手段。如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增加透明度对反腐败十分重要,新的制度设计对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都作了具体规定。

 二是严格监督制度。在上级监督中,除上级部门的一般监督外,要求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在同级监督中,明确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在下级监督中,对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权利、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 可以相信,随着这一系列举措的切实实施,让领导干部“不敢贪”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时高悬,对领导干部监督乏力的现状就一定会得到改变。

 总之,教育、制度、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环节,是这一体系的三大支撑点。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只有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使“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反腐败的战略方针才能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形成,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才能进一步增强。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一个河清海晏、官清民安、邦兴国盛的社会就会到来。

深度阅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4年2月18日《人民日报》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5年1月17日《人民日报》

相关链接:

李雪慧:《时评反腐败》,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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