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动组织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

关于反动组织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



  关于反动组织人员登记问题,我认为还有加以分别而慎重处理的必要。即普通的国民党员和三青团[146]员似不必规定每人都必须登记,而只规定特务机关(如中统[278]、军统[279]等)的人员和国民党党部(从下层的区分部起)及三青团团部(也从下层的起)委员必须向政府一定机关登记就够了(党部和团部委员登记时,规定必须将该下层组织所有党员或团员名单交出)。因为这件事如若处理不妥,是可以引起混乱而脱离群众的。
  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人、学生及一般公教人员,过去有不少是被迫加入或是为着饭碗而加入国民党、三青团者(自然少数是自觉的),他们中的许多人过去对国民党、三青团关系本来不甚密切,但现在要他们出面登记,他们又会惧怕因此将来要受累(因为他们不会都明白登记的意思,怕将来找他们的麻烦),而不愿登记。由于此种情形,下面执行登记时,就可能产生强迫威胁等办法,我们又一般对逾期不登记分子规定“政府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将其逮捕法办”,更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混乱现象。我认为在今天胜利发展形势下,那些普通国民党员和三青团员,在我们宣布解散国民党、三青团等反革命组织,不准再有活动,如继续活动则严加处分之后,以及在我们手里有了他们的名单,我们有充分可能去分别查究之后,是没有多大可怕的地方。如发现他们中继续反革命活动的分子,可以另行严加处理。这或者比强迫他们都要登记会要好一些。
  至于特务系统人员及下层党部团部的委员,是必须强制他们登记的。
  此问题必要时可提书记处会议上谈谈。
  *这是任弼时写给中共中央书记处各同志的意见书。
出处:任弼时选集    人民出版社1987年9月第1版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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