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发展华中武装力量的指示

中央关于发展华中武装力量的指示


  1.我在华中之游击战争及武装力量有很大发展前途,过去由竹沟出发之少数部队,如八团队彭雪枫部现已发展合计万余人,在鄂境我新成立之游击队亦有数千人,便是明证。在江南则因国民党之限制及其统治力量之雄厚,致发展迟缓,在将来发展亦有很多困难,在华北则过去已有大量发展,现在中心任务是巩固工作,因此华中是我党发展武装力量的主要地域,并在战略上华中亦为连系华北华南之枢纽,关系整个抗战前途甚大。
  2.蒋已批准新四军在华中成立指挥部,我应利用此机会来作发展的布置。
  甲、在武装力量上:A.华北已准备一部在适当时机转移到华中;B.在军政党民的干部补充上,除中央正在计划从陕北调遣一批去华中外,北方局及前总应计划调一批县及营以上的干部到华中,东南局及新四军应决心抽调一批营以上军政干部到江北,请将讨论结果及计划电复。
  3.新四军在江北指挥部应成为华中我武装力量之领导中心,除指挥我原有武装外,更有建立及发展新的队伍之任务,因此仅云逸同志还不够,应有大将主持,我们提议或者项英同志来华中,把新四军直接领导交托叶陈袁〔1〕等同志,或者调陈毅同志来华中主持指挥部。现由华北调大员去,在对外关系上不适宜。
  4.新四军在江南者现尚仅万余人,而发展前途可受大限制,许多大员仅指挥数千人,实不符合其才能之发展与〔2〕的方针,希望东南局及新四军领导同志顾全全国局势及华中之重要,抽调大员及大批干部到江北,请讨论电复。
  又关于江北指挥部人员及前委委员调〈动〉暂缓发表,待商妥后再说,因江北指挥部成立,中原局即可与指挥部靠近,不必另设前委。
  中央书记处
  四·二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叶陈袁:即叶挺、陈毅、袁国平。
  〔2〕原文如此,似缺字。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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