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对旧保甲人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对旧保甲人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林罗,聂彭叶,黄,〔1〕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前委:
    根据过去晋冀鲁豫在新解放区对伪保甲人员处理的经验及此次济南的经验,我们建议:平津及其他大城市解放后,对保甲人员可采取如下办法:
    (一)少数有重大罪恶行为,人人痛恨的保甲人员,应予逮捕法办。但对一般保甲长在短时期内,仍须暂行利用,使之有助于社会治安之维持。
    (二)由我们委派的市区政府工作人员,分区召集原有的全区保长除罪大恶极者外到区听训,首先指出保甲制度是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基层机构,必须废除,保长是国民党反动政府指派的,是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人民压榨人民的工具和帮凶,应该受人民的审查,有罪者应受惩处。现在人民解放军及民主政府宽大为怀,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责令他们在下列几件事上立功自赎:
    (甲)检举潜藏该保的散兵游勇、特务分子;
    (乙)呈报散落该保的武器弹药及其他军用品,以及该保居民私有的枪枝弹药(无论在国民党统治时曾否领有枪照,均包括在内);
    (丙)报告并看管设在该保的一切公共房产、机关、学校,工厂及其他一切公共财产,使之不受破坏。如有破坏及抢劫偷盗情事,应即尽力设法制止,并报告市区政府;
    (丁)注意各户特别是旅馆、客店的来往人员,如发现可疑分子,应立即报告区政府。
    并严正告诉他们:对上列各项,如有知情不报,甚至身为窝主者,当严予惩处。但栽赃诬告,陷害好人者,亦应受反坐之处分。此外,还须指出他们今后必须低首下心,为人民服务,以求取得人民之宽赦,绝不准许藉人民解放军及民主政府招牌,招谣撞骗,作威作福,否则,一经查觉,再不宽贷。最后,饬令他们依据上述内容联名具结,保证切实遵行。如有狡猾的保长,不愿接受上述命令,藉辞推诿脱身者,一概不准。
    (三)经过上述手续后,再分区召开群众大会,务求家家户户有人到会,着令保甲人员全体到场站立一旁,去掉他们昔日的威风,当场将第二项全部内容详细复述,将他们所具之联名切结,当场公布,使群众完全了解我们的意图,并号召群众监督他们。如发现他们继续欺压人民,或有其他不法行为,准予随时公开或密函向军管会、警备司令部、市和区的民主政府控告举发,查明属实,定予严惩。
    (四)这种做法,是为了暂时利用保甲人员,而且是在民主政府的严密控制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暂行利用他们,这绝不是承认他们在民主政权系统中的合法地位。如济南五区派工作人员下去工作,还要给保长写介绍信,经过保长进行工作,那是错误的。
    (五)以上办法,望你们试行,以便取得经验,便于推广。
    中央
    子江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注释
    〔1〕林罗,指林彪、罗荣桓。聂彭叶,指聂荣臻、彭真、叶剑英,黄,指黄敬。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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