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国科学院基本任务的指示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国科学院基本任务的指示


  中国科学院的成立,标示了中国科学工作的新的历史阶段的开始。
  过去我国科学研究机构在学术研究上虽然也有若干的贡献,但是由于反动政权和反动思想所加于科学的束缚,由于种种物质条件的限制以及科学工作者主观上的弱点,我国科学始终没有发挥其为人民服务的积极功能。
  现在新的中国已经诞生了。这给我国的科学工作提供了新的有利的条件,同时也对我国的科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特别是其中有关科学工作的各条规定,就是今后我国科学工作的总方针。概括说来,就是要发展科学的思想以肃清落后的和反动的思想,培养健全的科学人才和国家建设人才,力求学术研究与实际需要的密切配合,使科学能够真正服务于国家的工业、农业、国防建设、保健和人民的文化生活。
  根据这个总方针,目前科学院的基本任务是:
  (一)确立科学研究的方向:
  (1)确定科学研究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力求科学研究与实际密切配合,纠正过去脱离现实、自流散漫的作风。
  (2)根据近代科学研究发展的趋势,吸收国际进步科学的经验,从事有计划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以期赶上国际学术的水平。
  (3)强调科学研究的计划性和集体性,建立并加强各学科研究之间的有机联系。   
    (二)培养与合理的分配科学研究人才:
  (1)加强研究人员的政治学习,俾能把握马列主义的观点和方法。
  (2)与各大学及其他专门人才训练机构保持经常的联系,互相协助,统筹专才的训练。
  (3)调查全国科学人才,予以有计划的分配和补充。
  (4)号召并协助留学国外的科学研究人才返回祖国,为祖国服务。
  (三)调整与充实科学研究机构:
  (1)暂以自然科学为重点,先就原有的基础,把过去彼此独立的性质相同的研究机构合并起来,并逐步加以充实。
  (2)广泛征求财经工作部门的意见,并与其建立密切的联系,以便按照国家当前建设的需要,选定研究重点,建立地方工作站,集中力量,解决实际问题。
  (3)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并发展目前尚无基础而为国家建设所急切需要的各学科的研究工作。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
  (1949-1950)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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