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委关于全国金融会议情况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的综合报告

中财委关于全国金融会议情况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的综合报告


毛主席并中央、各中央局、分局、各财委、各军区、各野战军并后勤:
  全国金融会议,已于八月十日结束。现将会议情况和解决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目前私营行庄困难很大,半年来,全国倒闭了一半。因此,私营行庄的代表,对这次会议希望甚为殷切。其中中小行庄,因为资力小,业务少,希望国家银行在业务上给予支持与帮助。大银行要求最多,除要求调整公私关系外,还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呆账和赤字,要求公私合营,要求公布银行的编制和待遇标准,以便裁员减薪。
  由于物价趋于稳定,私营行庄投机的可能亦日渐缩小,再加以私营工商业的好转,需要它们协助其资金周转。同时,金融业中公私力量的对比,已发生了变化,国家银行控制存款占总额百分之九十,放款占百分之九十七点七,已取得了巩固的领导地位。因之,私营行庄自觉地要求我们领导。所以改造和运用它们的条件,可以说已经成熟。
  我们对私营行庄的方针应该是:鼓励他们积极扶植工商业。其任务是扶植生产,沟通城乡,内外交流,吸收侨汇,促进资金回流。目前,私营行庄与工商业的联系,尚有扩大的可能,通货稳定后存款还会增加,故私营行庄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二)调整公私关系:私营行庄和一部分职工代表的提案中,都有“一碗饭该谁吃”“国家银行的发展挤了行庄”的思想,要求按共同纲领第二十六条办事。私营行庄代表,开始强调业务上和国家银行应“分疆而治”,即有私营行庄的地方,不设国家银行机构,国家银行不做私人及私人企业的存放款。会议过程中,逐渐澄清了这种思想,认识到应该共同发展,互相照顾,凡是私营行庄可以办理的业务,一般应准许办理。国家银行有政府所赋与的稳定金融和发展生产的特殊任务,并有管理和领导行庄的责任。国家银行为了支持私营行庄,扶助工商业,决定建立下列业务联系:(1)行庄为扶助城乡交流,开展汇兑,人民银行可以代为调拨资金,汇率七折优待,并可代理人民银行汇兑。(2)放款发生周转不灵时,可向人民银行申请转抵押、转贴现,以鼓励放款于工商业。(3)行庄得申请办理人民银行的委托业务,如代收税款,代理储蓄、保险等。(4)行庄为开展中小城市的业务,可以考虑准予增设机构。(5)行庄资金因信用阻滞一时不易放出时,准予转存人民银行。
  (三)调整金融业与工商业的关系,明确金融业为工商业服务的方针,具体规定:(1)利率应该下降,利差应该缩小。目前物价尚有局部需要调整,资金一般供不应求。因此,拟采取缓和的步骤,逐步地、机动地、有幅度地调整利率,接近于战前水平。利率应力求一致,目前先要向利率较低的上海看齐。京、津两地,应于九月底调整下降,今后利率由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全国放款利率最高额,交由各地利率委员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拟定利率。利率委员会应由金融业、工商联及工商局代表组成。(2)联合放款应即增资扩大。除固定资金外,行庄可临时搭放,重点应注重时期较长数额较巨的放款,对中小型工商业主应照顾。(3)公私金融业倡导组织投资公司,以便投资或长期贷款于工商业。如北京兴业投资公司认股一百亿迅速完成,就证明目前工商业转业资金及富户休闲资金正急切寻找出路。(4)对工商业不通过行庄自行吸收股东及职工资金问题(上海工厂自行吸收资金约达千亿元),为照顾开展自由借贷和工商业的困难以及行庄存款利差较高等情况,可以暂准办理。
  (四)全国性银钱业管理办法草案的制定,现在已迫切需要。其精神应为充实银钱业资力,鼓励充分运用资金扶助工商业,积极性的规定应多于消极性的限制。会议中对草案讨论较多的为下面三点:(1)资本额的规定,同意分为二百亿、一百亿、五十亿、二十亿、十亿、五亿六等,(2)资本额中现金部分的规定。目前一般行庄的资本多为房地产,缺少现金,不利于资金周转及增加放款,大银行更缺乏现金。规定今后资本额中,现金应占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资本愈小,其现金比例应愈大。(3〉存款准备金,过去规定为现金缴存国家银行,以限制其扩张信用。现拟将额数扩大为存款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现金准备部分缩小为百分之五,其余为保证准备以公债、投资公司投资额、联合放款债权充之,以达到巩固信用、保证存户利益及促使资金集中使用的目的。该草案经过核定呈请批准,并俟行庄渡过困难情况好转后,即可实施。
  (五)劳资关系的中心是裁员减薪问题:最近中小行庄劳资已开始协议,但劳方仅允减薪,不允裁员,资方财要求在减薪之外,还准许裁员。大银行职工对减薪裁员均采取拖的态度,因而影响亏损继续增加。此次会议中,曾举行座谈,讨论私营行庄的精简节约,认为存款还需增加四倍,收支才能平衡,但目前无此可能,因此必须精简,裁去闲散人员,工作不力、能力薄弱及年老应退休者,可一次发给解雇费,时间以一年为限,要求劳资协商时间最长不超过二星期,逾期请劳动局调解。银行职工多为小资产阶级,缺乏工人阶级为长远利益牺牲暂时利益的决心。资本家对此要求很坚决,但又畏首畏尾,表现软弱。会议对此问题尚未解决,现正由劳动部研究具体解决功,法。
  经过这次会议,私营行庄感到政府不但指出了出路,而且调整了公私关系,给行庄以转抵押、委托业务、汇兑折扣等支持,信用会逐渐恢复。中小行庄将来合并时,希望国家银行帮助解决过剩的人员。大银行呆账的清理,已决定各地组织呆账清理委员会。上海呆账仅四百亿,其中大半是过些时即可收回的,我们拟以转抵押方式接受一部分。
  另外,国家银行管理国家股份已经指派董事的(实即公私合营的),有上海、浙兴、金城、大陆、中南、国华、和成七家。正要求,我们尚未允许的,有聚兴诚银行。
  以上,是我们对全国金融会议的综合报告。
  中财委
  九月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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