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节录)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节录)


  合作社问题,也是乱子不少,大体是好的。不强调大体好,那就会犯错误。在合作化的问题上,有种消极情绪,我看必须改变。再不改变,就会犯大错误。对于合作化,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缩有全缩,有半缩,有多缩,有少缩。社员一定要退社,那有什么办法。缩必须按实际情况。片面的缩,势必损伤十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后解放区就是要发,不是停,不是缩,基本是发;有的地方也要停,但一般是发。华北、东北等老解放区里面,也有要发的。譬如山东百分之三十的村子没有社,那里就不是停,不是缩。那里社都没有,停什么?那里就是发。该停者停,该缩者缩,该发者发。
    发展合作社的原则是自愿互利。牲口(连地主富农的在内)入社,都要合理作价,贫农不要在这方而占便宜,在土地、农具、牲口上,贫农都不要揩油。互利就能换得自愿,不互利就没有自愿。互利不损害中农,取得中农自愿入社,这首先有利于贫农,当然也有利于中农。所以必须坚持这个原则。半妥协,半让步,不能解释成为损害中农的经济利益。有人说,“让中农吃点亏”这句话是我讲的,我不记得讲了没有,但是马恩列斯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对于贫农,国家要加点贷款,让他们腰杆硬起来。在合作社里面,中农有牲口、农具,贫农有了钱,也就说得起话了。合作社章程要快点搞,要做到完全不损害中农利益。这样,合作社就可以迅速发展起来。
  发展合作社,河南七万、湖北四万五、湖南四万五、广东四万五、广西三万五、江西三万五、江苏六万五,也是自愿互利。发展合作社对国家是有利的,对你们各个地区也有利,如果你们自愿,那就拍板,把这个数字定下来。东北、西北、西南、华北,由林枫、马明方、宋任穷、刘澜涛去召开一个会,把精神传达一下,讨论解决。今天在会上已经认定了的,就照这样办,大体不会错。但是,发展起来的合作社,要保证百分之九十是可靠的。
  根据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
  的《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
  (上册)刊印
  * 这是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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