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整风问题的指示

中共中央关于整风问题的指示


  一、一定要把整风坚持到底,不能虎头蛇尾。各地区、各部门,在目前的“双反”运动告一段落后,应当及时地转入整风的第四阶段,即阅读文件,个人反省,提高自己的阶段。千万不能把这个阶段滑过去。这样,才能进一步鼓起干劲,打掉官风,实事求是,和人民打成一片,纠正工作上、作风上、制度上的缺点和错误。从目前情况看来,一般地区的整风运动,应当在六月底以前基本结束,如果某些地区、某些部门有必要延长整风时间,也可以适当延长。
  二、整风第四阶段进行的方法,应当是:在党委和政府、人民团体党组的主持下,分别召开二、三十人的小型整风会议,严肃认真又和风细雨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要采取人人检讨、人人过关的方法。一般地说,这样的小型会议,开个四、五次,即可大体结束。如果,在会议进行当中,发现重点人物,或发现有重大原则性的意见分歧,须要更充分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则需要适当增加会议次数。召开这种会议的目的,是统一认识,加强团结,提高觉悟,改进工作。小型整风会议结束以后,凡是能够写的同志,都应当写出本人参加整风运动的思想总结。这种思想总结可以采用个别交谈互相传阅的方式,不必经过会议的讨论通过。
  三、整风第四阶段,以揭发和批判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为主要内容。在揭发和批判主观主义的时候,应当着重揭发和批判在执行党的路线、党的政策方面的右倾保守思想和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倾向。在揭发和批判宗派主义的时候,应当联系到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大国主义、大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等错误思想,加以揭发和批判,以便提高全党共产主义的思想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在这个阶段应当着重地揭发和批判哪些方面的问题。
  四、在农村,应当紧密结合生产,进行整党、整团、整社。在整党、整团、整社的基础上进行民主选举党、团的委员会和社务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农村党员、团员、乡、社干部可以不必写个人的思想总结,但是,要在整风中进行一次鉴定。
  五、各地区在统一安排本地区整风工作的时候,应当把财贸部门和其他分散的基层单位、城镇居民、小商小贩的整风统一安排进去,并且要注意加强领导。不要使这些方面在全民整风运动中漏掉了或者滑过去了。
  六、无论城市和农村的所有基层单位,无论在整风运动中和今后日常工作中,为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错误,表扬先进,改进工作,都应该广泛使用鸣放辩论和写大字报的方法。
  七、为了有力地分化右派分子,各地区、各部门应当选择适当时机,召开右派分子会议或者吸收右派分子参加的会议,由负责同志作报告,交代政策,指明出路,并且要组织右派分子加以讨论。对于右派分子还应当注意分别进行工作,以便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有拉有打,争取分化他们,并且督促他们彻底悔改。
  (可登党刊)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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