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节录)

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节录)


  (一)
  为了迅速扭转社会治安的不正常状况,最近中央召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赵紫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中央决定以三年为期,组织一次、两次、三次战役,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对刑事犯罪分子予以坚决打击。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政治领域中一场严重的敌我斗争。它对于搞好社会治安,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提高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敌情观念和政治警惕性,加强党纪、政纪、军纪,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都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不经过这场重大的斗争,社会治安不可能搞好,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建设也不可能顺利进行。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把经济逐步繁荣起来以后,避免资本主义国家那种犯罪活动泛滥、社会很不安宁、道德风尚败坏的不治之症,使我们的党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思想作风,使我们的国家保持良好的社会风气。因此,一定要把这场斗争作为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一件大事来认真抓好。
  (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社会治安经过几年来的不断整顿,虽然有所好转,但总的来说,还没有根本解决问题,还没有根本好转。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十年内乱”,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严重破坏了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一些人特别是一些青年人受他们散布的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毒害很深;加上我们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以后,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一些必要的管理制度没有跟上去,外来资本主义思想的渗透,国内新老社会渣滓的乘机捣乱,使一些早已绝迹的社会丑恶现象重新出现。这种种因素,不但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使危害人民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犯罪活动得以滋生和蔓延。目前许多地方社会治安的情况还很不好,特别是不断发生一些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犯罪分子的气焰在许多地方还很嚣张,有的已经发展到无所顾忌、无所畏惧的地步;一部分群众包括一些干部、民警在内,都怕犯罪分子行凶报复。因而出现了“坏人神气,好人受气,积极分子憋气,基层干部泄气”的不正常状况。如果我们对这种状况不迅速加以制止,任其蔓延发展,必将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破坏社会的安定,妨害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安和不满。
  造成这种不正常状况的原因,从主观上来说,主要是我们没有能够强有力地行使专政职能,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虽已提了多年,但是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近几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下决心组织几个战役,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对犯罪分子毫不留情地予以坚决打击,才能震慑犯罪分子,教育挽救一大批失足青少年,更好地贯彻执行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的方针,扭转目前的不正常状况。当然,我们说治安情况很不好,处于非正常状况,是按照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应有的标准来衡量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治安问题要比我们严重得多,但我们不应当同他们比。在我国,犯罪分子毕竟只占人口的极少数,我们是完全能够惩治他们的。我们所说的“一网打尽”,是指对已经判明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一个也不能姑息放任,而不是说今后不会再出现犯罪分子。对于目前尚未查出的犯罪分子,对于今后再出现的犯罪分子,仍然采取一网打尽的办法。只要坚决这样做下去,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重性,一定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投入到这场斗争中去。
  (五)
  这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关键在于全党全军统一认识,政法公安部门统一认识,要讲清楚这样一些问题:
  讲清楚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与综合治理的关系。运用专政手段,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是综合治理的首要一条。首先要有政法公安机关的威慑力量,然后说服教育和其他手段才能起更有效的作用。特别是在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的时候,不加强专政的威力,不严厉打击罪犯的气焰,其他措施就无法奏效。采取坚决打击的办法,再辅之以其他办法,才能收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讲清楚从重从快惩处与加强法制的关系。法律本身,就包含了宽与严的内容,体现了宽严结合。我们审时度势,强调坚决惩治犯罪分子,正是依法办事的体现。对法律,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但是决不能把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量刑的幅度硬往有利于罪犯而不利于人民的方面去解释。我们的法律要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政法部门、公安干警同犯罪分子斗争的锐利武器,使人民感到法律是保护自己的,使犯罪分子害怕触犯国家的法律;决不能使犯法的人无所顾忌,而群众、干警同罪犯的斗争则困难重重。只有这样,才能伸张正气,压倒邪气,充分显示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威力。  讲清楚强有力地行使专政职能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关系。民主与专政不可分。只有绝大多数人民享有高度的民主,才能够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只有真正对极少数人专政,才能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对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坚决进行镇压,这才是革命的人道主义。如果姑息、放纵这些坏人,就是对人民的“不人道”。
  讲清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刑事犯罪活动,坑害青少年,毒化社会风气,污染精神生活,破坏社会安定,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大障碍。只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才能改变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安定,使人民群众有安全感,解除后顾之忧,一心一意地搞生产、搞建设。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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