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

反腐败斗争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


  记者:李鹏总理,在前不久举行的国务院第四次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您就政府部门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据我们了解,一九九三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要召开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任务新要求。请问,在“八五”计划的五年间,反腐败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应当作怎样的评价?
  李鹏:过去的五年,是我国人民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的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反腐败斗争以更大的声势和力度向前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对一批大案要案的严肃查处,包括对陈希同问题的严肃处理,对王宝森经济犯罪等腐败案件的果断查处,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先后制定了若干规定,各级干部自觉地自查自纠,狠抓落实。在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违法建修私房,清理超标准小汽车和制止公款“吃喝玩乐”等方面都取得了成效,各级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所增强。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也取得了新的成绩。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基本得到控制,党政机关无偿占有企业钱物初步得到清理清退,向农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有所遏制。在治理公路“三乱”、清理中小学乱收费和“小金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执法监察工作加大了力度,查处了一批因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廉政教育工作得到加强。总的来看,反腐败三项工作不同程度地取得了成果,发展势头是好的,对维护政治稳定,保障改革开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八五”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工作中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原则也是正确的。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逐步积累了一些经验,包括:必须从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惩治腐败的重要性;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把握反腐败工作,把反腐败与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既要有战略上的总体规划,又要分阶段逐步推进,抓准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定三项工作基本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不正之风;既要治标也要治本,通过完善体制和法制,加强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自觉防范和消除腐败;必须统一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治理等等。这些经验,为今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和发展,逐步形成一整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加强政权建设,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和办法。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反腐败斗争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腐败现象仍在蔓延,有些领域还相当突出。经济犯罪、腐化堕落和失职渎职等案件仍不断发生,特别是近两年发生的大案要案比重有所上升。有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对反腐败斗争抓得不紧,措施不落实。对揭露出来的问题查处不力,有的单位甚至给查处案件制造干扰和阻力。腐败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反腐败斗争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各级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工作绝不能有丝毫松懈。
  记者:今年是“九五”计划第一年。“九五”时期乃至今后十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应该如何继续做好惩治腐败工作?
  李鹏,本世纪末乃至今后十五年,我们仍将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方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出重大步伐。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的要求,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与改革和发展相适应,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大力度,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以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近来,江泽民同志一再要求,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必须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根本上说,政治问题主要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反腐败斗争能否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真正收到成效,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政权存亡,关系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这是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也是顺利实现“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的一项重要保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改革、发展、稳定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把这场斗争深入持续进行下去的关键。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以共产党人无所畏惧、勇敢顽强的斗争精神,坚持打好反腐败这个硬仗。
  人民政府在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特殊重要的使命。一方面,公正廉洁是人民对政府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惩治腐败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在反腐败斗争中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中有不少是掌管人、财、物和项目审批大权的人,在体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政治不坚定、思想不健康的人就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经不起新的糖衣炮弹的袭击,产生腐败问题。政府系统反腐败工作抓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整个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国务院在研究制定“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时,把反腐败斗争摆到重要位置,对勤政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在执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也要统筹兼顾,把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性自觉性。我们相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依靠正确的路线、正确的方针和政策,运用以往的工作经验,有全国人民作坚强后盾,反腐败斗争一定能够更加深入、更加扎实、更加有效地进行下去,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记者:总理,您刚才强调惩治腐败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您能否再详细谈谈一九九六年政府系统的反腐败工作将从哪些问题入手?
  李鹏:一九九六年政府系统的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继续抓好三项工作,强化监督机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这里,我强调几个问题:
  首先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这方面已经有了不少具体规定,关键是监督和落实。省、部级以上干部要带头作表率。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仅自己廉洁自律,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管好班子成员,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地区、部门发生严重腐败问题,属官僚主义和渎职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领导都要自觉遵纪守法,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继续抓紧解决公款吃喝、乘坐超标准小汽车、住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廉洁自律方面的其他规定也要认真检查,全面落实。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也要落实廉洁自律制度,加强监督和制约,制止和查处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腐败现象。
  其次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这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去年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公布了一批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查处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近一两年作的案,边查边犯、性质严重。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继续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重点,仍然是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发案率较高、大案要案较多的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出租批租、建筑工程承包等领域,要组织力量专项检查,认真查处。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对大案要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对涉及多行业、多地区的重大案件以及串案,有关地区、部门要统一协调,联合办案,以提高办案效率。一个时期以来,经济领域骗汇骗税、走私逃税、造假账的现象相当严重,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等现象相当普遍,破坏了经济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必须通过健全制度和加强教育加以解决。对那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以及严重失职渎职的腐败分子,不论职位高低,都要绳之以法,决不姑息养奸。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公布大案要案查处结果,震慑腐败分子,教育干部群众。
  再有就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几股不正之风,必须紧抓不放。纠风工作抓了几年,有效果,但不少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抓一抓,好一些,稍一放松就出现反弹。当前最突出的仍然是乱收费的问题,公路乱设站卡乱收费,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和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群众反应十分强烈。有的城市重点中学择校生收费标准高达十多万元,有的地方因集资过多导致众多学生集体抗议。最近,一些地方向农民乱收费引发的恶性案件屡有发生,有的农民在收费时发生争执被打伤,有的农民甚至因负担过重服毒自杀,真是触目惊心。今年要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和向农民乱收费作为纠风重点,责成交通部和公安部、国家教委、农业部分别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现在的问题是,不少收费项目中有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看起来,制止乱收费需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规范政府和部门行为。要查一查收费项目究竟是哪级政府发的文,哪个部门发的文,哪个领导签的字,收来的钱干什么用。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对于违反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巧立名目擅自出台的收费项目,一要立即取消,二要将收费退还或上缴国库,三是追究文件签发人的责任,直至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有的地方动用警力向农民收费,严重违法,情节恶劣,除从严处理当事者外,还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今年纠风工作要增加一项新内容,就是狠刹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一方面,严禁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预算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得隐瞒财政收入,不得将财政拨款转为有偿使用,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另一方面,要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靠国家赋予职权而取得的各项收入,除已经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以外,都要设立专户,分类管理。这项工作由财政部、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负责,要明确任务和目标,抓出成效来。各部门、各地区都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纠风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的一点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这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政令畅通和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尤其要注意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针对金融和财税等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腐败行为,保证中央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记者:切实加强领导,完善体制和法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各地惩治腐败的经验,对这几个重要问题,您能否详细作些阐述?
  李鹏:建立领导责任制,是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惩治腐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主要领导理所当然地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廉政建设负起总的责任,其他领导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对本人廉洁自律,廉政工作又抓得好的,要予以表彰。那些不重视廉政建设,导致本地区本部门腐败蔓延、歪风盛行的,就是失职渎职,必须追究其责任。要树立行政监察机关的权威,支持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执法执纪部门的办案工作,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在办案经费、办案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
  加强思想教育,培养廉政意识,是反腐败斗争治本的重要环节。要结合廉政建设实际,组织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强道德建设和理想教育、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领导干部要学习孔繁森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吸取重大违法乱纪案件的教训,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各行业、各单位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创业敬业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国家行政学院和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都要把廉政教育作为教学的必备内容,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
  近些年来,我们在廉政法规和制度建设上做了不少工作,对于规范干部行为,预防和减少腐败起了积极作用。这些规定和制度,要继续严格执行。从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出发,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重点是健全防范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与监督。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岗位,进行特殊预防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把它解决在萌芽状态,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通过深化改革和法制建设,充分发挥舆论和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监督作用,建立起严格的约束机制,实行标本兼治,惩治和预防双管齐下,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廉政勤政一起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要求政府工作人员改进思想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注意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浮夸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勤奋工作,不尚空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下大决心减少会议、文件和各种评比,千方百计减轻基层负担,腾出更多时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各级政府都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少买小汽车,少盖办公楼,多体察民情,多关心百姓疾苦。各级领导都要关心群众生活,特别是解决部分生活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不要把精力用到应酬上,反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希望大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把今年的反腐败工作做好,使反腐败工作同改革和建设一样,年年都见新成效,决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各级政府的殷切期望。
    *  这是李鹏同志接受《瞭望》杂志记者采访时的谈话,原载于《瞭望》一九九六年第十二期。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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