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议院的解散

第二议院的解散

第二议院的解散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科伦4月28日。今天白天传遍了全城的流言,已在今天晚上得到证实:国王和他的军法内阁解散了第二议院[313]。

详细情况见后面的de  dato  Berlin〔柏林通讯〕。

国王和他的军法内阁大臣们采取了这种行动,就是又一次的食言背约。根据12月5日所钦定的军法宪章,召开议会肯定是为了“修改宪法”。只有在根据这一宪法而召开的第一届议会对这部拙劣的作品进行修改以后,它才具有最终的完全的效力。去年12月所钦定的那种东西的意义就是这样。

由此可见,两院至少有一部分制宪权力。因此,只要两院还没有行使这种权力,只要两院没有同国王一起修改宪法,它们是不可能被解散的,正如为了协商普鲁士宪法而召开的如今已经仙逝的议会不可能被解散一样。

虽然如此,还是把这个在军刀专政下,在刺刀威胁下,通过贿买、恫吓和欺骗而组成的可怜的第二议院驱散了!

这就叫做“普鲁士的荣誉”、“普鲁士的信义”!

如果大臣们再等待几个星期,也许匈奥革命就会替他们代劳,把两院都驱散。

至于这种新政变的意义,那是一目了然的。加倍的军刀统治降临在我们的头上。承蒙皇恩,给我们钦定了出版法、俱乐部法、惩治叛乱法、招贴法等等,以致德国的庸人只好大哭一场。迫害、惩治、抓人即将开始。到处都将实行戒严,除此以外,最后还将实施备有资格限制的选举权和上院的新宪法,根据这一宪法,目前的第一议院将以第二议院的身分登场。

总之,普鲁士蛮横无耻到什么地步,他们就会干到什么地步。

从我们方面来说,我们只希望曼托伊费尔先生重新召开已经仙逝的联合议会。

弗·恩格斯写于1849年4月28日

载于1849年4月29日“新莱茵报”第285号增刊

原文是德文

俄文译自“新莱茵报”

注释:

[313]1849年4月27日,普鲁士政府解散了第二议院。解散的理由是议院赞成了3月27日法兰克福国民议会所通过的帝国宪法。——第534页。

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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