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莱茵报”的审判延期举行

对“新莱茵报”的审判延期举行

对“新莱茵报”的审判延期举行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科伦12月20日。对“新莱茵报”的审判原定今天在陪审法庭进行。被告是“新莱茵报”总编辑马克思博士先生,该报发行负责人科尔夫先生,以及恩格斯先生。后者缺席。他们被控侮辱检察长茨魏费尔和诽谤宪兵。审判由于当局没有遵守诉讼程序的一条规定[407]而延期举行。

载于1848年12月21日“新莱茵报”第174号

原文是德文

俄文译自“新莱茵报”

俄译文第一次发表

注释:

[407]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护律师施奈德尔第二以审讯通知没有及时(十天以前)送给被告为理由:要求审讯延期举行。——第685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

责任编辑:岳丽丽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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