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国会关于反社会党人法的辩论

*帝国国会关于反社会党人法的辩论

  (文章草稿)[100]
  1878年9月16日和17日帝国国会会议
  俾斯麦的副手——冯·施托尔贝格讲了四分七秒钟的话。
  速记记录摘抄
  帝国国会。第4次会议。1878年9月16日,星期一。议长:福尔肯贝克。
  会议十一时三十分开始。三时四十分结束。
  帝国副首相、国务大臣施托尔贝格-韦尔尼格罗德伯爵:
  “……现在要谈的是……应当设法使这种宣传鼓动将来不能在任何合法性的掩盖下进行。”
  9月16日会议上的发言摘抄
  暗杀
  倍倍尔。“先生们,今天会议开始时,帝国副首相的发言,象前几天陛下的演说以及提交给我们的法案的说明一样,着重谈到暗杀[101];今天所有的发言者也都在某种程度上说到暗杀,并把暗杀说成是实行这个非常法的直接理由,意思非常明显:正是暗杀构成了原因。既然如此,先生们,理所当然应该期望政府清楚而明确地对此表示意见,期望它报告它的发现,报告它已查明哪些事实足以加罪于我们,足以说明暗杀犯与社会民主党有什么联系,哪怕是思想上的联系。然而,直到今天根本没有这样做,仅限于空洞的言词和指责。可是有人仍然继续坚持说:‘社会民主党要对暗杀事件负责’。指控我们说:‘社会民主党是弑君党’等等……我们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用沉默来回避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非常希望了解一下有关暗杀案的大量案卷的内容。特别是,我们要求,把在德国各个地区对我党党员以及其他与暗杀犯一点关系也扯不上的、思想倾向极不相同的各派人士进行了异常繁多的讯问之后查清的情况告诉我们。最后,由于人们将罪责加在我们身上,我们就要求澄清问题,特别是成为帝国国会改选和提出这项法案的直接理由的最近一次暗杀案的问题……我走出来的时候
  [走出《前进报》社,他曾到那里询问诺比林博士的情况,这是(1878年)6月2日夜晚的事情]
  对打听到的情况非常满意,几分钟之后,我走到一家小铺的近旁,大吃一惊,看到张贴着一条如下内容的电讯:
  ‘柏林午夜二时。在后来的法庭审讯中,犯了暗杀罪的诺比林供认:他崇拜社会主义倾向,他曾多次参加这里举行的社会主义者集会,他一个星期前就已经打算枪杀皇帝陛下,因为他认为干掉国家元首对国家有益’……抛出这个消息……的电讯带有明确的官方标记。这条电讯我手中有一张,是《十字报》编辑部从官方得到的,上面有《十字报》编辑的亲笔批注。这条电讯的官方性质丝毫不容怀疑。但是,各种可靠的消息来源都表明,无论在暗杀的当天还是当天夜里,法庭根本没有对诺比林进行审讯;关于暗杀者的动机及其政治信念究竟是什么,也没有找到任何可以作为切实根据的东西。先生们,你们每个人都知道沃尔弗电讯社的情况(赞同的呼声),每个人都知道这类电讯不经当局的同意是绝不能公布的。况且,电讯上清楚地注有‘官方’字样。因此,在我看来毫无疑问,这条电讯,乃是当局蓄意编造出来作为电讯公之于众的。(听啊,听啊!)这条电讯的内容是官方机构所曾抛出过的卑鄙诽谤之最,而且其目的是以最卑鄙的方式中伤一个整个的大党,诬之为同谋犯……其次,我要问,政府的报刊,所有半官方和官方的报刊,以及跟在它们后面的几乎所有其他的报刊,怎么能够根据上述的电讯成周成月地,每天每日地对我们进行前所未闻的诽谤,又怎么能够每天都散布什么发现了阴谋、同谋犯等等最骇人听闻的消息,如果政府方面连一次也没有……其实一切都来自政府方面,目的是要使舆论界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些谎言深信不疑;而政府的正式代表们却至今不肯对明摆着的疑点做出任何解释……”
  然后,倍倍尔转到迫害问题(第39页第Ⅱ栏)。
  “很明显,他们这一切做法都是为了挑起事端;他们企图把我们弄得怒不可遏,以促使我们采取某种暴力行动。很明显,光有暗杀事件还是不够的。如果我们因受到迫害而贸然采取暴力行动,那么某些人当然会拍手称快,因为这样一来他们手上就有了更多更重要的材料来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对付我们,等等”。然后,倍倍尔要求最终把案卷加以公布,并印出来提交帝国国会,特别是提交审查这一法案的委员会。“我现在提出的要求同几天以前在这里提出的要求属于同类性质。那次是在讨论‘大选帝侯号’失事[102]问题的时候,提出的要求完全是正当的,得到几乎全议院的赞同,而且海军大臣(冯·施托什)明确表示同意在他职权范围内(!)予以满足。”
  [倍倍尔的要求引起会场上一片呼声:“完全正确!好得很!”]
  [普鲁士政府对这一致命的指责作何回答呢?它通过欧伦堡之口回答说:它不提供案卷;根本没有任何指控材料。]
  内政大臣欧伦堡伯爵说:“关于第一个问题”
  [关于各邦政府代表们要求提供“对已死罪犯诺比林案件的侦查”的材料]……
  (1)“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必须声明,诺比林审判案的案卷是否可能或被允许公布的问题,在有人要求提供案卷时应当由普鲁士司法当局来决定。但是,先生们,我可以奉告一点情况:……对诺比林进行了一次审讯,据我被告知,他在这次审讯中供称:他参加过社会民主党的集会,他很喜欢会上讲的学说。因为注意到公布文件的问题属于普鲁士司法当局的权限,进一步的情况我就不便奉告了。”
  [欧伦堡明确说的只是:(1)进行过“一次”审讯;他不敢说是“法庭”审讯。他同样没有说这一次审讯是何时进行的(大概是在诺比林的脑袋中弹流出一部分脑浆之后吧?)。]但是,欧伦堡所谓诺比林在这“一次”审讯中讲的话(假定诺比林是有责任能力的)证明:第一,他没有说自己是社会民主主义者,也没有说自己是社会民主党党员;他只是说,他象寻常的市民那样去参加过几次党的集会,“他很喜欢会上讲的学说”。可见,这些学说并不是他的学说。他刚刚接触这些学说。第二,他根本没有把他的“暗杀”同集会和会上宣传的学说联系起来。
  但是蹊跷的事情还不限于此。欧伦堡本人能够奉告的“一点情况”,他自己就是带着怀疑的口吻,或者说是以令人怀疑的方式讲的:“据我被告知,他在这次审讯中供称”……根据这句话可以判断,欧伦堡先生从未看过案卷。他知道的只是听人家说的,他只能奉告“他这样得知的”一点情况。但是他马上拆穿了自己的谎言。他刚刚说了他“关于这件事被告知”的一切,紧接着就说:
  “因为注意到公布文件的问题属于普鲁士司法当局的权限,进一步的情况我就不便奉告了。”
  换言之:如果他“奉告了”他知道的情况,那就会使政府出丑。
  我们顺便指出:如果只进行过一次审讯,那我们也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就是在诺比林头上带着弹孔和刀伤被捕的那一天;就是发出臭名远扬的6月2日午夜二时电讯的那一天。但后来政府又企图将诺比林案件的责任加于教皇至上派[103]。可见,审讯没有发现诺比林的暗杀同社会民主党有任何联系。
  但欧伦堡还没有结束他的自白。他还得
  “提请大家注意,早在5月我就站在这个讲台上说过:谁也没有断定,这些行为是在社会民主党直接教唆下干的。我就是现在也不能做这样的论断或者在这方面增添任何新东西”。
  好极了!欧伦堡直言不讳地承认,在从赫德尔行刺到帝国国会开会这段时间里警察和侦查机构布置的所有卑劣的迫害,没有为政府所喜爱的暗杀“理论”提供任何一点点犯罪构成!
  欧伦堡及其同伙非常“注意”“普鲁士司法当局的”权限,因此竟然在赫德尔已被处死,诺比林业已身亡因而审讯也永远结束以后,把司法当局当做向帝国国会提供“案卷”的法律障碍——可是他们却公然在审理诺比林案件一开始,即在暗杀发生的当天,就用一条别有用心的关于所谓第一次审讯诺比林的“电讯”来激起德国庸人的狂热,并借助自己的报刊堆起一座谎言之山!对司法当局,甚至对那两个被政府控告但并非主要目标的人,是何等尊重!
  欧伦堡先生在声明没有任何足以指控社会民主党同这两次暗杀有关系的犯罪构成——他现在拒绝提供案卷,也是因为案卷会把这种尴尬局面弄得更加令人难堪——之后,接着说,法案实际上只是以一种“理论”,即政府的如下理论为根据:
  “社会民主党的学说,照现在正在狂热宣传的那个样子,完全能够在变野了的人身上结出我们非常痛心地尝到过的那种苦果。
  [泽费洛日、切希、施奈德尔、贝克尔、库尔曼、科亨(又名布林德?)之类的苦果。]
  而且在这一看法上,先生们,我相信我同全部德国报刊直到今天也还是一致的
  [所谓全部德国报刊,就是所有那些拿政府津贴的爬虫报刊,唯独各派独立报纸除外],
  唯独社会民主党报刊除外。”
  (又是纯粹的谎言!)[诺比林参加的那几次集会,象所有集会一样,都是在警察监视下进行的,都有一名警察在场;可见,会上没有发生任何可指责的事情;他在会上听到的学说只能是与那次集会日程上的议题有关的东西。]
  在讲过这些实际上是谎言的关于“全部德国报刊”的话之后,欧伦堡先生
  [“相信在这方面不会遇到异议”]。
  针对倍倍尔,他必须“提醒人们,社会民主党报刊对这些事件采取了什么立场”以便证明“社会民主党对谋杀行为,不论是以何种形式出现的”,都并非象该党所说,“深恶痛绝”。
  证据:
  (1)“首先,社会民主党报刊企图证明这两次暗杀案是故意制造的。”(皇太子[注:指弗里德里希-威廉,即后来的弗里德里希三世。——译者注]语)
  [《北德总汇报》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鼓动活动具有合法性表示不满。]
  (2)“当他们看出,此路不通……他们就改口说两名罪犯都是无责任能力的,企图把他们说成是孤立的白痴,而把他们的行为说成是一向常见的现象,
  [难道不是这样?]
  其责任不能由任何别的人来负。”
  [(证明“杀人”癖好)(许多非社会民主党刊物都这样写。)]
  欧伦堡先生不提供“案卷”,他先前说过,他对案卷一无所知;又说,关于案卷,出于对“普鲁士司法当局”的尊重,他“不便”透露他知道的情况——他现在却要求人家根据这些被他隐匿起来的“案卷”相信他的如下说法:
  “先生们,已进行过的审讯使人丝毫没有理由认为这两个人在某种程度上不能预见其行为的后果和意义。相反,已查明的一切都说明,他们是在完全有责任能力的状况下行动的,而且后者是出于恶毒的和无耻的预谋,
  [那么,被斩首的赫德尔就不是这样了?]
  前所少见的恶毒无耻的预谋。”
  (3)“许多社会民主党报刊现在又都来为这种行为开脱罪责,为行为者辩解。不是要他们,而是要社会
  [是政府为他们辩解,因为政府不是把责任加于他们,而是加于“社会民主党的学说”和工人阶级的鼓动家——因而是加于社会的一部分人和社会的一部分“学说”]
  为他们犯下的罪行
  [这样说来他倒没有为行为辩解,否则他就不会把行为看作“罪行”,也就根本不会谈什么“罪责”问题了]
  承担责任。”
  (引证了《前进报》,以同样的理由援引了赫德尔)
  在这样胡说了一通之后又说:
  (4)“先生们,他们还同样评论了在俄国对高级官员未遂的或已遂的罪恶暗杀。关于拉·查苏利奇行刺
  [彼得堡法院和全世界的报刊!]
  和美津策夫将军被暗杀[104]
  [下面俾斯麦也谈到这一点]
  此间出版的一家报纸问道:‘他们还有什么办法呢?除此之外,他们还能怎么办呢?’”
  (5)“最后,国外的社会民主党非常明确地而且直截了当地表示过他们同情这些行为。今年7月在弗里布尔召开的汝拉联合会代表大会断然宣称赫德尔和诺比林的行动是革命行动,代表大会完全同情这种行动,云云。”[105]
  这样看来,德国社会民主党还要为与它敌对的集团的言论和行动“承担责任”了?那个集团直到目前为止在意大利、瑞士、西班牙[还有俄国:涅恰也夫]暗杀和……[注:此处有一个词辨认不清。——编者注]的对象都是“马克思派”的拥护者。
  [欧伦堡先生在谈到那些无政府主义者时早就说过:绝不能接受这样一种看法,即
  “暗杀案是故意制造的”,“要知道就连国外的社会民主党机关刊物——我在下面将为此提出证据——也声称它们确信不会有这种事情”;
  他忘记了提出“证据”。]
  接下来的高论讲的是
  “马克思派”和“所谓无政府主义派”
  (第50页第Ⅰ栏)。他们是不同的,但
  “不能否认所有这些帮派之间都有某种”(什么样的?敌对的)“关系”,
  就象同一时代的所有现象实际上都有某种关系一样。如要将这种“关系”变成该判死刑的罪行,那就首先必须证明它的特定性质,而不能满足于一句对宇宙间任何现象都适用的空话。要知道,宇宙间万物都处于“某种”关系之中。“马克思派”倒是证明了“无政府主义派”的学说与行动同欧洲“警察”的学说与行动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关系”。当《同盟》一文[106]的发表把这种关系揭露无遗的时候,所有拿津贴的善良报刊都不作声了。“揭露”的这些东西同它们所杜撰的“关系”是大不一样的。(这个集团到目前为止暗杀的对象都是“马克思派”的拥护者。)
  在讲过这一番闪烁其词的话之后,欧伦堡先生用一个不显眼的“而且”缀上了一句话,企图用荒谬的,可是形式上还好象特别“中肯”的陈词滥调来证明这种“关系”:
  “而且——他继续说——在这样的运动中,正如基于重力定律的经验所表明的,
  [运动可以是基于重力定律的,例如——降落运动,但经验,很清楚是基于降落这个现象]
  极端派
  [例如,在基督教中——自残肢体]
  是逐渐占上风的,而温和派无法与之抗衡”。
  第一,什么在历史运动中所谓极端派占上风,压倒合乎时代的派别:路德对托马斯·闵采尔、清教徒对平等派、雅各宾派对阿贝尔派,这种陈词滥调是错误的。历史证明恰恰相反。第二,“无政府主义”派不是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极端派”,——欧伦堡本来应当证明这一点,而他却从这一点出发。一派从事的是工人阶级的实际历史运动;另一派是一批妄想创造历史的找不到出路的青年在追求一个幻影,结果不过是表明法国社会主义思想表现在上等阶级的潦倒没落的人们身上是多么滑稽可笑。因此,无政府主义实际上到处碰壁,只是在还没有真正的工人运动的地方混日子。这是事实。
  欧伦堡先生仅仅证明,如果“警察”要来“讲哲理”,那是多么危险。
  参看在这后面的一句话,第51页第Ⅰ栏。欧伦堡在这里说得好象一切顺利。
  现在他想要证明“社会民主党的学说和目的”在于危害社会!可是如何证明?用了三条引文。
  但在这之前,他还用这样一句妙论作为引言。
  “如果你们稍微细心地研究一下社会民主党的这些学说和目的,就会明白,并非象刚才说过的那样,和平发展是目的,其实和平发展只不过是引向最终目的的一个阶段,而要达到那个最终目的,除暴力途径外没有其他途径”
  [大概就象“民族联盟”[239]是通向以暴力实现德国的普鲁士化的一个“阶段”那样;所以欧伦堡先生就用“铁血”来考虑问题了]。
  如果拿前半句话来看,那么他讲的只不过是同义反复或糊涂话:如果这种发展有一个“目的”,又有“最终目的”,那么这种最终“目的”就是它的“目的”,而不是发展的性质,即所谓“和平的”或“非和平的”。其实欧伦堡想要说的是:朝着目的的和平发展只是一个必然导致目的的暴力发展的阶段,而且按照欧伦堡的看法,这种以后把“和平”发展变为“暴力”发展的情况是所追求的目的本身性质决定的。这里所谈到的目的是工人阶级的解放和包含在其中的社会变革(转变)。只有当该社会中掌握政权的那些人不用暴力方法来阻碍历史发展的时候,历史发展才可能是“和平的”。例如,如果在英国或美国,工人阶级在议会或国会里取得多数,那么它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消除阻碍其发展道路的法律和设施,而且这也只能在社会发展所要求的范围内进行。但是“和平的”运动一遇到同旧秩序利害相关的人的反抗,仍然会变成“暴力的”,而如果这些人被暴力所镇压(象在美国内战和法国革命中那样),那就因为他们是“合法”暴力的反抗者。
  但是,欧伦堡所鼓吹的是掌权者对正在经历着“和平阶段”的发展的暴力反动,而且这种反动,其目的是要防止以后(起自新兴社会阶级)的“暴力”冲突;这是暴力反革命对事实上的“和平”发展的战争叫嚣。实际上政府是企图以暴力镇压它所不喜欢的、而从法律观点是无懈可击的发展。这就必然要产生暴力革命。
  “这是一个陈旧的故事,
  可是它永远新鲜。”[注:引自亨·海涅的诗:《一个青年爱一个姑娘……》。——译者注]
  接着,欧伦堡先生就用三条引文来证实社会民主党的暴力学说:
  (1)马克思在他的论述资本的著作中说:“我们的目的,等等”
  [但是,“我们的”目的不是以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名义,而是以共产党的名义讲的。]这句话不是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里,而是在“1847年”即“德国社会民主党”实际诞生的二十年以前出版的《共产党宣言》里。[107]
  (2)马克思在另一处,即倍倍尔先生所著《我们的目的》[108]中引用的一个地方似乎说过
  [欧伦堡自己从《资本论》中引证了一句该书所没有的话,现在自然还得从某个其他来源转引一句该书确有的话。(参看《资本论》第二版中的一段话)]而倍倍尔的书上是这样讲的:
  “因此,我们看到,暴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怎样起着自己的作用,卡·马克思(在他的描述资本主义生产发展过程的《资本论》一书中)决非毫无根据地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109]
  (3)引自倍倍尔的《我们的目的》中的一段话(第51页第Ⅰ栏);他引证的是:
  “这一发展的进程取决于运动的参加者以多大的强度(力量)推动运动,取决于运动遭到敌人什么样的反抗。有一点是无疑的:反抗越激烈,新秩序的建立就越得使用暴力。靠洒玫瑰水是根本不解决问题的。”
  [这是欧伦堡从倍倍尔的《我们的目的》引证的。这段话在第16页上,见第16页和第15页标出的地方;并参看第43页标出的地方。]又是“歪曲”,因为是脱离了前后联系引证的。
  在取得这些丰硕战果之后,欧伦堡儿戏般地、不能自圆其说地就俾斯麦同“社会民主党领袖们”的“接触”胡编乱扯了一通(第51页第Ⅱ栏)。[110]在同一次会议上:
  赖辛施佩格在施托尔贝格之后发言。他最担心的是这项把一切都置于警察权力之下的法律也适用于其他不合政府心意的政党;在这番话之后就是老一套的天主教式的蛤蟆叫了(见第30—35页标出的地方)。
  在赖辛施佩格之后,冯·黑尔多夫-伯德拉发言。最幼稚可笑的是:
  “先生们,我们面前的这项法律是不折不扣的预防性法律。它不规定任何惩罚,而是赋予警察下禁令的权力,惩罚违反这种非常明确的禁令的行为。”(第36页第Ⅰ栏)
  [它只允许警察禁止一切,不惩罚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而是惩罚“违反”警察命令的行为。这真是使刑法成为多余之物的非常有效的办法。]
  冯·黑尔多夫先生承认,“危险”在于并未因暗杀案陷害而受到丝毫损伤的社会民主党人的选举胜利!这必须加以惩罚。把普选权使用得不合政府的意旨!(第36页第Ⅱ栏)这个家伙倒是同赖辛施佩格看法一致:“上诉法院”、“联邦会议委员会”都是废话。
  “这里要做的只不过是决定一个属于警务性质的问题,给这种法院以法律保障是绝对错误的”;对付滥用权力要靠“对高级政治官吏的信任”(第37页第Ⅰ和第Ⅱ栏)。他要求“修正我们的选举法”(第38页第Ⅰ栏)。
  卡·马克思写于1878年9月下半月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库》1932年版第Ⅰ(Ⅵ)卷
  原文是德文
  注释:
  [100]这个草稿是马克思根据从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之一威·白拉克那里收到的1878年9月16日和17日帝国国会会议的速记记录写的。记录载于《德意志帝国国会辩论速记记录》1878年第4届第1次例会,1878年柏林版第1卷第29—91页。马克思打算把这一材料整理出来给英国报刊,特别是给《每日新闻》发表。这一想法未实现。草稿也没有写完,其中摘录的材料只涉及9月16日的会议。——第185页。
  [101]指1878年5月11日白铁匠赫德尔行刺威廉一世和三个星期后即6月2日诺比林的再次行刺。诺比林在行刺后向自己头部开枪企图自杀;他死于9月10日。
  早在1876年1月就曾企图通过帝国国会采取限制社会民主党活动的立法措施的俾斯麦,是利用这两起显然与社会民主党没有任何关系的行刺案,来达到使帝国国会批准置该党和其他工人组织于非法地位的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目的。——第185页。
  [102]5月31日“大选帝侯号”装甲舰由于同另一只德国舰船相撞而在英国海岸沉没。在1878年9月13日帝国国会会议上,海军大臣冯·施托什答应敦促发表帝国国会所要求的有关装甲舰沉没情况的材料。——第187页。
  [103]教皇至上派是天主教的一个极端反动的派别,这个派别反对各民族教会的独立性,维护罗马教皇干涉一切国家内政的权力。十九世纪下半叶教皇至上主义影响的加强,表现在欧洲若干国家建立了天主教党,表现在梵蒂冈宗教会议于1870年通过了教皇“永无谬误”的信条等等。企图把暗杀威廉一世的责任加于教皇至上派,是因为这一时期俾斯麦政府与天主教教会之间的关系紧张。——第188页。
  [104]指1878年2月5日(俄历1月24日)维拉·查苏利奇行刺彼得堡行政长官特烈波夫和同年8月16日(俄历4日)谢·米·斯捷普尼亚克-克拉夫钦斯基杀死宪兵司令美津策夫。维·查苏利奇被彼得堡陪审法庭宣判无罪。俾斯麦在9月17日的讲话中,在指责社会民主党“用虚无主义者的匕首和诺比林的猎枪”威胁政府的时候也谈到了俄国革命者的这些行动。——第192页。
  [105]这里讲的是无政府主义的汝拉联合会于1878年8月3—5日举行的代表大会。——第192页。
  [106]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社会主义民主同盟和国际工人协会》是他们在保·拉法格参加下写成的,1873年用法文出版单行本,1874年出版德文译本(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65—515页)。——第193页。
  [239]民族联盟是德国自由资产阶级的一个组织,主张把德国统一成为一个不包括奥地利在内的以君主制普鲁士为首的中央集权国家(即所谓小德意志)。这个联盟是1859年9月15—16日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德意志各邦自由资产阶级代表会议上成立的。联盟的基本核心是亲普鲁士的哥达党。该党1846年成立于哥达城,其成员是反革命大资产阶级的代表,即从法兰克福国民议会退出的右翼自由派。民族联盟在普奥战争结束和北德意志联邦成立后,于1867年11月11日宣布解散。——第194页。
  [107]指《共产党宣言》里的如下一段话:“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504页)。共产主义者同盟于1847年6月举行第一次代表大会。《共产党宣言》于1848年2月以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名义发表。——第195页。
  [108]奥·倍倍尔的著作《我们的目的》1870年2—3月作为一组文章发表于《人民国家报》,同年11月出单行本。——第195页。
  [109]这句引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19页。——第196页。
  [110]在1878年9月16日的德意志帝国国会会议上,倍倍尔谈到俾斯麦同拉萨尔有过密切联系。对此,欧伦堡说,政府有责任从工人运动的“领袖们”那里了解这一运动的目的和动机,并尽可能使运动“转到合法发展的和平轨道上”。欧伦堡还对过去在拉萨尔及其追随者“领导”下的运动表示赞赏,为拉萨尔派“被所谓的国际派压倒和清除”感到惋惜。——第196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
  
本文关键词: 马恩第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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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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