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文·斯密斯《爱尔兰历史和爱尔兰性格》一书札记[35]

高德文·斯密斯《爱尔兰历史和爱尔兰性格》一书札记[35]

  高德文·斯密斯《爱尔兰历史和爱尔兰性格》(一部分另见第三个笔记本,插在奥康瑙尔著作摘录[36]中间)
  这是一位英国资产阶级教授在打着客观的幌子行辩护之实。似乎爱尔兰是由于地理原因而注定屈服于英国的,而征服爱尔兰费时如此之长且未能征服全部,这也被说成是由于海峡太宽和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隔有威尔士。
  似乎爱尔兰天生就是一个牧场国家,见莱昂斯·德·拉维涅。[37]斯密斯认为
  岛的大部分难以收获小麦……,看来爱尔兰繁荣商业的天然途径就是以它的牧场和奶场的产品供给英国居民(第3页)。
  爱尔兰有煤矿(第4页)。
  气候导致爱尔兰人娇弱,使他们比象斯堪的那维亚人这样久经锻炼的民族要落后
  (那么拉普人呢?)。相反,爱尔兰人面前展开的前景是
  出现象现在在苏格兰那样的显贵豪商的别墅
  (在乌鸡饲养场和鹿禁猎区!)(第5页)。
  大肆指责爱尔兰人过分善于辞令。但是又说爱尔兰人补充了英国人,如果由于移民的结果克尔特人成分变得太少了,那将是很遗憾的。
  克兰或部落起初对古克尔特人来说
  (以及对其他民族来说)
  是共同的社会形式,在威尔士也是这样。在地势平坦的爱尔兰很快就出现了规模越来越大的不同克兰的混合,各克兰内部的联系削弱了,相反地,较强的克兰对较弱的克兰的统治加强了,铺平了通向君主制的道路。国王的主要特权大约是征收贡赋,而不是经常行使司法权。
  爱尔兰人的集团之间的斗争、“两岁公牛”与“三岁公牛”——这都是古代克兰差别的残余;各郡的居民之间的角逐和械斗也是一样
  (试看移民船上科克的居民和梯培雷里的居民之间的冲突)。
  甚至在仙女那里也有不同集团之间的、郡和郡之间的斗争
  (参看科尔的书)[38]。
  古代对克兰首领的依附和对其意志的服从在爱尔兰性格中是很说明问题的。
  克兰的土地是公共的财产。斯密斯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承认在爱尔兰总是英国人有私人地产,而爱尔兰人从未有过,尽管他还说私有财产对爱尔兰人来说只是
  “贫穷、堕落和苦难”(第21页)。
  约翰·戴维斯爵士在第135、136页[注:手稿页边上注有:“戴维斯,摘录,第4页2”。[39]——编者注]谈到克兰首领时说,
  “虽然他们按照地位分有一定份额的土地,但他们的收入主要是来自贡品,{cuttings}和供养{cosheries}以及其他爱尔兰式的苛捐杂税。就是通过这些东西”,如这位英国法学家所说,
  “首领们任意掠夺和压榨人民”。“当首领死去时,成为他的接续人的不是儿子或最亲近的继承者,而是塔尼斯特,这是一个由选举产生的人物,他的当选是凭他的手有力气。按照爱尔兰的加维尔肯德这种习俗,低级地产是在塞普特的所有男人之间分配的,不论婚生与非婚生;如果塞普特的某一成员在分配之后死亡,则他的份地不在他儿子中间分配,而是由塞普特的首领对属于塞普特的所有土地进行重新分配,按照年龄大小给每个人一份。”
  引自第22页。
  英国法学家们说这个,特别是塔尼斯特里,“不是所有,而仅仅是不固定的暂时占有”,戴维斯是完全同意这点的,而且同时也同意国王在必要时应强迫人们接受文明{civility},
  也就是接受英国法律。
  多久进行一次这种重分,不清楚(!!),但绝对不是一有人死亡就进行重分。(见哈勒姆)[40]
  ——每两三年!见戴维斯著作的摘录,第82页。[注:手稿里这句话是写在相关的那句话上边的。——编者注]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清楚的,即由于英国的征服,爱尔兰人直到1600年还没有越出公有制范畴!可是斯密斯却断言(第24页)到入侵的时候就已经是“不言而喻,塞普特成员所使用的土地,通常在他死后转归他所有的儿子”。
  不对。见戴维斯,他认为重分至少在爱尔兰北部还存在。[注:手稿里这句话是插在行间里写的。——编者注]
  至今“我供养你,你保护我”{“spend  me  and  defend  me”}这一公式仍然表示着一种对爱尔兰农民说来比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更为自然的关系。
  加维尔肯德这个名词是英国法学家移植到爱尔兰的,因为他们把爱尔兰法律同肯特郡的加维尔肯德混同了,后者也是不承认长子继承权的(第25页)。
  圣贝尔纳关于爱尔兰宗教的论述——亨利二世曾以此为根据,提出在外敌面前必须使一切教会服从罗马,借以为教皇阿德里安的圣谕[41]辩解——内容全是低劣的货色:
  (1)他们不从首次收获中缴纳应捐献的份额,也不缴纳什一税;
  (2)他们不按正当的方式结婚
  (就是说他们不执行罗马教会规定的礼仪),
  也不做忏悔(?),没有人要求他们做忏悔,没有人给他们什么处罚。此外,(3)他们那里的神职人员非常少。但所有这一切,如圣贝尔纳本人承认的,圣玛拉基已加以纠正(《圣玛拉基传》第8章)。
  但是,坎布里亚的吉拉德同样重复着这些指责:[42]
  他们既不缴纳什一税,也不缴纳首次收获中应捐献的份额;他们蔑视结婚仪式,不去教堂,同自己死去的弟兄的妻子结婚。还有一点要指出的,就是圣秩制度不完备,主教太多,而且长期没有大主教,而授职并不完全是依法进行的(第33页)。
  除丹麦人的城市以外,就没有城市了
  (戴维斯说)[注:这里的话是后加的。——编者注]。
  宗教中可以看到多神教因素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种情况到处都有。例如在爱尔兰,在订契约的场合除触摸圣物外还要立血誓;在举行葬礼的场合葬后设宴狂饮喧闹;洗礼时右手不入洗礼盘,等等。
  在德国和英国还没有这样的事。
  子女寄养于人{fosterage},收养{gossiprede}被作为一种特殊的伴有终身义务的习俗看待,这一切可能也是起源于多神教时代。坎布里亚的吉拉德说:“至于他们自己的弟兄和亲属,爱尔兰人一生到死都跟随他们,如果他们被杀害就为他们报仇,但是爱尔兰人的全部的爱和忠诚则只献给自己的收养弟兄和被收养者。”引自第37页。
  婚姻的情况显然很糟,因为戴维斯在第146页[注:在手稿上这里的页码显然是恩格斯后加上的;高·斯密斯的原书上没有注出这个页码。——编者注]上谈到“在他们那里,同妻子离异的情况很普遍,胡乱怀孕,轻视合法婚姻”,与此有关联的是“他们的衣食住不整洁,他们轻蔑地对待一切为人类文明生活所必需的事物”。
  与此有关联的是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平等以及财产的公有。
  上个世纪的爱尔兰乡绅,几乎就象古代的克兰首领一样,同家里的仆役同桌而食(第39页)。
  征服者实行的压制弹唱诗人和流浪歌手的法律带有直接的政治性,
  因为这些人是民族传统的保护者。早在十八世纪末就有数名这种流浪的竖琴家。
  现在已经没有人懂得他们的爱尔兰语了。
  爱尔兰的诺曼人“仅仅建立了军事移民团,更确切地说是驻军,这支驻军艰难地在同当地人的对抗中守着所占的地盘,在经常发生边界战争的情况下过日子”。因此,从一开始就是“最高统治”。这个佩耳[43]是海峡对岸的一小块封建英国(第56页)。
  那时纯粹英国人的利益和英裔爱尔兰人的利益就已经形成。爱尔兰的贵族[注:这里指的是英裔爱尔兰领主,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被爱尔兰本地人同化,同英国本国存在着矛盾。——译者注]嫉妒来自英格兰等地的英国官吏,嫉妒那些同样拥有英国庄园、其中多数是在外地主[7]、照旧算是英国人的贵族。
  蔷薇战争[44]时期
  佩耳的政府如此软弱,以致不得不把维护秩序的全部职能交给私人团体圣乔治兄弟会去完成。
  (穆尔的书里注出的时间是1472年,在《年表》中没有。)[45]
  据说基尔肯尼法令[46]仅仅是什么必要的自卫,其中没有“任何特别的恶意”;对爱尔兰人犯罪不受处罚,那只是什么在一国内存在着两个奉行不同法律制度的民族的自然结果!
  “爱尔兰人如果杀害了英国人,仅仅会被自己的布雷亨处以罚款”!!
  证明就是——
  郡长事件:一个爱尔兰首领曾表示,只要政府规定用多少赔偿金可抵偿郡长一命,他马上就接纳郡长进入自己的地界![注:手稿页边注有:“戴维斯,第134、135页;摘录4,2;斯宾塞,第20页”。——编者注]
  Quinque  sanguine[注:五个血统,见本卷第131页。——编者注]被正确地解释为五个克兰。
  象斯宾塞、戴维斯、培根这些研究爱尔兰的英国政治家,都把爱德华一世对威尔士的征服和殖民化看作是理想。
  至少戴维斯是如此,见第105—107页。摘录3,2。[注:这里的话是后加的。——编者注][47]
  波伊宁兹统治时期(亨利七世时期)杀人罪终于一律根据英国法律惩办,这一条适用于任何人
  (就是说适用于佩耳)。似乎波伊宁兹的所有法律都给爱尔兰带来了好处,因为在这些法律中“帝国的”(这里只是把“英国的”换成一个美化了的说法)政策和利益被置于最高统治集团之上(!)。
  “无庸置疑,他的法律,即使最令人不快的那些条,由于其中贯彻着把帝国的政策和帝国的利益置于最高统治集团的政策和利益之上的精神,所以执行起来也都是有利于爱尔兰人民的”!!(第73页)
  这些法令只是在佩耳范围内有效,而那里连爱尔兰人民的影子都没有!(戴维斯,第136—139页)[注:在手稿里这里的话是后写进去的。——编者注]
  亨利八世和沃尔西时期以来,派到爱尔兰去的执政者在对爱尔兰的治理上,“开始表现出政治时代的深谋远虑严肃认真的治国艺术”(第74页)。
  怎么样呢?对法战争和蔷薇战争结束了!
  亨利八世时期对杰拉德氏的战争中,双方都干了许多烧杀掠抢之事,此外英国人对菲茨杰拉德和他的五个叔父以及其他人有背信弃义的行为。
  伊丽莎白时期“开始了腐败作风,腐败作风以最丑恶的形式出现,腐败要战争不要和平,因为战争预示着发横财的希望,而和平则有使这种希望化为泡影的危险”。
  接着讲到这一时代的投机家——
  “雄鹰飞奔西班牙的南美洲海岸,兀鹫扑向爱尔兰。”
  但是就在爱尔兰,罗利强行索要利斯摩尔的宫殿和庄园!威克菲尔德,第一卷第70页。[注:这里的话是后来加写在页边上的,插入的地方标有特别记号。[48]——编者注]
  “骗子在爱尔兰机敏地耍阴谋打官司、巧妙地挑唆暴乱以保证自己占有……表现为被没收之土地的财富”(第79页)。
  沙恩·奥尼尔1561年在英国时身边保有一支由爱尔兰雇佣兵{gallowglasses}组成的警卫队:他们不戴帽子,留着长长的卷发,内穿杏红色衬衫,外着短上衣和毛外套,手中的武器是斧子
  (在火枪时代!)。
  第86页。伊丽莎白用在爱尔兰的战争费用至少是每年40—50万英镑,因此就造假币。“无疑,如果说爱尔兰的贫困和受压迫给谁带来了好处,那决不是给英国。(!!)对英国来说,爱尔兰从征服的时候起几乎一直到现在都是造成花费、危险和衰弱的根源。”
  谁应对此负责?正是英国!
  詹姆斯不得不搞了一些有权选派议会议员的虚构城镇,不仅是因为要为自己保证多数,而且还因为真的城镇是没有的(!!!)(第96页)。
  这些虚构城镇就象波将金村[注:1787年,俄国沙皇叶卡特林娜二世南巡。大臣波将金为显示新并入俄国的克里木的繁荣,沿途假造许多漂亮的村落,并雇人装扮成丰衣足食的村民,对沙皇进行欺骗。由此乃有波将金村之说。——译者注]一样具有历史必要性。为了改革派的利益。
  托马斯·斯密斯爵士的最初的移民区“是建立在达翁和安特林的那些‘由于奥尼尔的权利被剥夺而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无主的土地’上的”。这种企图没有成功。哈勒姆说:“占据着这些土地的当地居民不想承认我们的法学家的学说。”
  斯宾塞《仙后》中的阿蒂格尔就是总督{lord  deputy}格雷。
  当玛丽统治时期塞普特首领奥莫尔和奥康奈尔[注:斯密斯书中有误。应为:奥康瑙尔。——编者注]被判罪并取消财产权时
  (国王郡和女王郡)[49],
  “各塞普特曾向法院提出申诉,理由是:首领被判罪不能没收塞普特的土地,塞普特的土地从来不是他的财产。土地仍旧属于塞普特,它们被不公正地剥夺了财产……这样一种意识,就是在今天可能也没有消失”(第101页)。
  斯特腊弗德为表明自己的公正,也向伦敦德里的移民强征了大笔款项,因为这些人在某些细枝末节上违反了协议。这就激起了宗主城市伦敦对他本人和对查理的强烈反对。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奥尼尔家族搞了大屠杀之后,英国清教徒对爱尔兰天主教徒的愤恨,就如同奥伦治会[50]分子对教皇派的愤恨再加上几倍的加尔各答的英国人对叛乱的印度兵的愤恨一样。”(第113页)
  据说克伦威尔一般说来是尽可能少杀人的。
  克伦威尔把爱尔兰的暴动者作为奴隶送往西印度,其残酷程度似乎不如
  “同时期信奉天主教的奥地利王室在三十年战争中在波希米亚及其他被征服地区对待新教徒的那些办法”(第114页)。
  查证。[51]
  为大主教普朗基特被错杀一事进行辩护{而提出的理由是},虽然泰·奥茨{揭发}的阴谋是虚构的,但是“以在全欧洲消灭新教和自由为目的的教皇派阴谋确有其事;这一阴谋的首脑就是强有力的法国国王[注:路易十四。——编者注],耶稣会士是他手下的不知疲倦不择手段的爪牙。这一阴谋把国王[注:查理二世。——编者注]和拟议中的王位继承人[注:约克公爵,后为国王詹姆斯二世。——编者注]也深深地牵连在内,它险些导致使英国的宗教和自由在下任国王统治期间遭覆灭的后果”(第119页)。
  破坏里美黎克协定[52]只字未提。
  “詹姆斯二世下令任命一名教皇派分子担任三一学院的爱尔兰语教授。后来才弄清楚这种教授职位是不存在的。”(第135页)
  在外地主拿走的钱主要是用于非生产劳动,因此这些钱反正大部分是要浪费掉的;这样看来,这些钱不花在爱尔兰并不算太大的不幸(第144页)。
  伦敦西头对此会说些什么呢?
  绥夫特在《小小的建议》中谈到连一片面包都没有的正在成长的一代爱尔兰人(1729年),“他们由于失业,要么变成盗贼,要么离开亲爱的祖国为王位追求者[注:詹姆斯·弗兰西斯·爱德华·斯图亚特。通常称作舍伐利埃·德·圣乔治。——编者注]去卖命;要么把自己卖到巴巴多斯岛去”。
  换句话说,就是去当相当长时期的奴隶。
  因此他提议把一部分儿童送到肉铺去,而在《{爱尔兰被推翻的}格言》中他提议允许爱尔兰人把自己的剩余人口卖作奴隶。
  早在詹姆斯二世时期马铃薯就是“爱尔兰的象征和耻辱”。詹姆斯二世时,“成群的人手拿插着马铃薯的木棍在伦敦街头伴送爱尔兰代表团”(第150页)。
  爱尔兰的贫困……“涌向英国,同时把赤贫(!)和疾病(!!)带到我们的大城市,对于英国来说,这是对它在爱尔兰的苦难中可能负有的那份罪责的惩罚”(第151页)。
  据费兰《遗稿集》第2卷第42页上说,大地主喜欢天主教徒奴隶,而不喜欢新教徒佃农,特别由于前者总是带来更多的地租。因此,新教徒后来移民到美洲。
  (时间没有指明。)
  麦克戈根在他的爱尔兰史[53]中说:“在法国军事部门进行的统计和调查表明,自1691年爱尔兰军队到达法国时起到1745年丰特努瓦会战止,有45万多爱尔兰人为法国战死。”
  在合并以前的独立的爱尔兰议会
  (根据1784年为英国政府进行的调查)“300个议席中有116个席位是在25名土地所有者中间分配的(有一名贵族手中有16个席位)”。政府可以指望得到的票数计有:86票,这些票所代表的议员席位属于用手中的票换取爵位、挂名肥缺或年金的土地所有者;12票,这些票是自己本身的;45票,这些票是属于公职人员的;32票,这些票属于这样一些绅士,他们已经得到了某种许诺,而且公开讲出他们将要得到什么(马西《英国史》第3卷第264页)。
  而这时期英国议会的情况如何呢?
  乔纳·巴林顿爵士是爱尔兰的最高海事法庭的法官。
  似乎皮特倒是想允许爱尔兰进行议会改革和解放天主教徒,只是他的
  “自由主义政策……不幸被打断,世界(!)由于荒谬、残暴——归根到底是军事虚荣和贪欲——大泛滥的结果,为一片惊恐和对自由的绝望所笼罩,陷入了专制反动的局面,而这样的大泛滥在法国人的想象中却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最了不起的好事”(第165页)。
  这里已经没有丝毫客观性了。
  “一国国民中的外来的不满分子只能是产生内部分歧和衰弱的根源。不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可以这样认为:哪怕不列颠帝国的领土缩小为一个岛,缩小为英格兰,缩小为约克郡或肯特郡,也比它内部存在有某种实际上并不属于它的成份为好。”(第179页)
  !!终于讲了这样的话——!经过七百年斗争之后!
  爱尔兰与英国成为联邦据说是不可能的(他讲的并不是设有统一的联邦议会以解决联邦事务的真正联邦,而只是君合国)。
  “这是狗和脖套的结合”,两个独立议会和两个独立政府,“因在名义上臣属于同一王室而相互联在一起”……{这种体制}“必定会成为笑柄和麻烦”,最终的结果要么是彻底分离,要么是象1782—1789年那样,英国的议会政府同样在爱尔兰实行腐败和阴谋的统治(第181页)。
  而瑞典和挪威,奥匈帝国怎样呢?
  “事件的进程破坏了能够产生爱尔兰民族性的基础。”爱尔兰人也是由各种人混合而成的,里面的各种成分同英国人一样,只是比例不同……“但是,最重要的、实际上差不多起决定作用的是两个岛的语言相同。”(第183页)
  这样说来,两者是同一民族,任何分离都是胡说八道!好象英语没有使爱尔兰人更加是爱尔兰人!
  自第184页起,描述“农业的混乱,其主要原因是人口过剩”。[注:在手稿里下面注有:(结尾部分转第5页)。——编者注]
  高德文·斯密斯(续完)。逐字摘录的个别段落和补充的评注
  第4页。“气候湿润虽然是植物界的富和美的泉源,但同时它却不能不导致人们的毅力的削弱,不能不使他们在各民族在需要体力的各领域里争强斗胜的过程中被抛在后面。这一点,把爱尔兰人的古代历史同斯堪的那维亚人的古代历史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北方的气候把斯堪的那维亚人锻炼得勇敢而富有进取心。”(第4页)
  在爱德华三世和亨利五世在法国的克雷西、普瓦提埃等地打的几次会战[54]中,“在法国骑士被农民之手打翻在地的这些著名战场上,封建制度找到了自己的坟墓”(第65页,见下面第71页)[注:见本卷第133页。——编者注]。
  基尔肯尼法令:
  “用这一法令来恢复英国人和土著居民的明确界限的企图,没有任何特别的恶意。法令制订者们的目的,不是为了避免两个种族有益地融合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而是想要防止二者之中被他们完全自然而公正地认为是更文明的一个降低到另一个的野蛮水平,同时也防止这个国家里‘叛乱’因素的增长……正是这些立法者规定禁止进行反爱尔兰社会[55]的局部战争和挑唆爱尔兰社会进行战争,违者给以最严厉的惩罚。”(第68页)
  (心肠太好了!)
  “英国人杀害爱尔兰人不算是重罪;被控以杀人罪时,有效的辩护就是在法庭声明:被杀者不是英国人,也不属于适用英国法律的五个‘血统’或塞普特。这是令人气愤的。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只能用爱尔兰人不受英国司法管辖,而是受当地的布雷亨司法管辖来解释。一个国家存在着奉行两种刑罚各异的不同法律制度的两个种族,这样的事,不论在今天看来多么不可思议”
  (他不知道列万特[注:地中海东岸诸国的旧称。——译者注]!),
  “可是在各种族之间差别大得多、法律是一个种族的独特习俗而不是适用于全人类的原则的总和的时代,却完全是理所当然的。如果盎格鲁撒克逊人能够迫使征服者[威廉]准许他们实行‘守教者爱德华的法律’,那么在英国也会是同样情况,那时一个王国里就会有两个民族,即诺曼人和撒克逊人,他们就会奉行两种不同的刑法典。不受处罚的规定适用于双方。爱尔兰人如果杀害了英国人,仅仅会被自己的布雷亨处以罚款。有一次政府表示想让一个当地的首领接纳一位郡长到自己的地界里,这个首领同意了,但同时又要求政府给郡长的人头规定出金额或者说赔偿金,以便一旦他被杀,就如数向塞普特收钱”(第69页)。
  据说英国作为统治国只是希望爱尔兰好:
  “真实的情况是,普兰塔日奈王朝的政府在它有时间顾及爱尔兰时,它对爱尔兰人民不是抱着恶意而是抱着善意。”(第68页)……“英国政府是不反对把爱尔兰社会接纳于英国法律保护之下的。五个塞普特全部(!!),五个血统……一起被接纳,单个人申请归化看来是都可以获准的。”(第68、70页)
  但是,可恶的爱尔兰贵族却不喜欢这样,政府的善意在他们那里碰了壁(第68、69页)。
  “英国政府似乎存心把爱尔兰人排除于人的关系之外这样一种看法消失了。”(第70页)
  至少是在作者的头脑中!
  “从被红白蔷薇战争粉碎的封建贵族的废墟中,兴起了强大的都铎王朝。”(第71页)
  就是说,这个贵族还没有因法国战场上多次大战而被埋葬!
  “不论在这场斗争的哪一个时期”(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时期)“英国不幸没有能举全力给予——出于仁慈之心——最后的决定性打击”(第77页)。
  伊丽莎白时期:
  “最后,开始了腐败作风,腐败作风以最丑恶的形式出现,腐败要战争不要和平,因为战争预示着发横财的希望,而和平则有使这种希望化为泡影的危险。伊丽莎白时代的伟大事件和发现,引起了对冒险的爱好,这种爱好就朝四面八方寻找出路,就其目的和性质而论,从高尚的英雄行为到最低级的卑鄙勾当都有。雄鹰飞奔西班牙的南美洲海岸,兀鹫扑向爱尔兰。冒险家勇敢地挥舞手中剑,以保证自己在西班牙殖民地取得具有浪漫色彩的表现为金块和货包的(!)财富。骗子在爱尔兰机敏地耍阴谋打官司、巧妙地挑唆暴乱,以保证自己占有不那么浪漫但较为稳固而长久的表现为被没收之土地的财富。”(第79页)
  “朝政”(詹姆斯一世的朝政)“开端良好,实行广泛的大赦(?)。连头号叛乱分子蒂龙也被赦免”(!)。
  可是他早在伊丽莎白死去之前就签订了和约!(第94页)
  皇家法院[19]宣布以爱尔兰习俗为依据的土地占有为非法并推行英国法律,此项决定(1605年),“乃是施加于首领们的恩惠,因为它最终地把他们对领地的占有和地权从以选举为依据改为世袭”(第95页)。
  这些首领,也就是到1605年还存在的首领,在遭彻底剥夺十年以后,才能够在流亡中想一想这是什么样的恩惠!
  “很明显,无可怀疑,正是为了认真执行这样的政策,即通过在爱尔兰人中间实行英国制度而对爱尔兰人施以教化和安抚(!!)的政策,所以召开了不分种族和宗教的(??)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为正规、人员组成也更为广泛的全爱尔兰议会。诚然,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以保证自己的多数,而且它搞了一批有权选派议会议员的衰败城镇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虚构城镇。但是很明显,没有发生(!)任何别的(!!)妨碍选举自由的事情(第95—96页)……搞虚构城镇是必要的,不仅是因为要使政府能取得多数,而且还因为真的城镇是没有的(!!!)(第96页)。
  “下面的问题起码非常令人怀疑:蒂龙和梯尔科奈尔的土地——在这些土地上建立了奥尔斯脱移民区——究竟是不是根据某种实实在在的罪名被没收的,这两位贵族被指控参与的阴谋会不会是想瓜分他们财产的官吏们的丰富想象力发明出来的。的确,他们逃走了,但并不是逃避司法裁判,因为在酝酿没收土地的时候根本没有进行司法裁判。”(第100页)
  据他说,1640和1641年黎塞留和教皇[注:乌尔班八世。——编者注]在英国和爱尔兰发动内战,从法国和西班牙回来的爱尔兰军官也插手了此事。接着就发生了天主教徒起义,
  “与之相伴随的是在奥尔斯脱对新教徒的大屠杀,这次大屠杀是与费利姆·奥尼尔爵士的名字联系着的。[56]如果怀疑大屠杀是否确有其事,那是徒劳无益的,因为据当时消息灵通而又客观的作家克拉伦登估计[57],被杀的人数有四、五万(!)。同样徒劳无益的是,怀疑究竟是哪一方首先发起攻击的——如果要去怀疑西西里晚祷[58]时究竟是哪一方首先发起攻击的,恐怕也会得到同样的结果。拉什沃斯在他的书里(《汇编》第4卷第108页)[59]援引了记述着大屠杀一些场面的材料的一篇简介。那里描绘了一幅被压迫得失去人性的人们在战胜压迫者的短暂时刻实行复仇的可怕但十分可信的图景。惨象纷纷降临灾祸之地,波塔当桥下可闻被杀者幽灵凄厉长号,这是完全可能的”(第107、108页)。
  又是“幽灵”之类的东西。
  “在护国时期”(克伦威尔护国时期)“……至少新教徒社会(爱尔兰的)呈现出该岛以前从未见过的繁荣景象”(??)(第114页)。
  对这个诽谤者说来,马考莱是个伟大作家。
  “在马考莱之后写伦敦德里的围攻,就象在荷马之后讴歌特洛伊的围攻一样容易。”(第120页)
  他劝爱尔兰人(见序言)
  “要多注意普遍性的原因”,
  以便把这种卑鄙行为归之于客观原因,同时他自己却总是把短浅的、地方性的动因硬加于爱尔兰人的行动。例如,在詹姆斯二世时期:
  “正如以前公正地指出过的,爱尔兰人投入这场内战,并不是出于对斯图亚特王朝或王朝的政策的忠诚,而是象苏格兰山地居民的克兰一样,出于自己本身的动机……尽管詹姆斯的基本群众为保护天主教而进行了斗争,但他们的战斗,大约与其说是为了天主教,倒不如说是为了土地这个造成历次爱尔兰内战的古老而可怕的东西。”(第121页)
  (就是说为了他们自己的土地!)
  “土地在爱尔兰自有史以来就是纷争和苦难的大泉源。”(第125页)
  这不怪英国人攫取土地的贪欲,倒怪土地。谁也不怪,这是小孩子干的{It’s  chitty  that’s  done  it}。
  “他们的”(克伦威尔时代地主的)“后裔大约是曾经使一个国家生活不幸的最坏的上层阶级了。爱尔兰绅士的风尚是无比残酷而无理智的,而他们狂欢暴饮时的淫行丑态甚至会使科穆斯之流都感到厌恶。他们的酗酒、他们的渎神、他们的残暴的决斗之风远远超过英国的乡绅(!)。虽然他们的恶习丑行有荒诞的一面可以使我们在予以谴责时添加一些笑料,但是这并不能减弱这些丑行对社会生活——命运狡猾地使他们成了这个社会的首长——所产生的有害影响。好在他们的无理智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自行产生纠正之法。他们无度无状的狂饮带来的结果就是我们面前出现的积债地产法令。”(第140页)[60]
  “1778年加强了的宽容精神开始发生显著的作用”,惩治法典中最苛刻的部分被废除。“1778年诺思勋爵提出(固然是在某种程度的压力下)把对爱尔兰贸易的荒谬无理的限制大大放宽……两年之后,就是这位因在美洲受挫而头脑清醒了的大臣,又提出并实行了更多的让步。又过了二十年,皮特先生带着新时代的全部自由主义思想上台执政,他消灭了苦难和纷争的一个(!)泉源——给爱尔兰以充分的贸易自由
  (就是说同英国贸易的自由!)
  作为合并条款中的一项”(!!)(第158、159页)。
  所有这一切都是令人愉快的“宽容精神”、“新时代的自由主义思想”等等带来的,而不是由于英国人对美国人和法国人的恐惧!这就是应该注意的“普遍性的原因”!千万不要去注意真正的原因!
  “英国政府有意地挑唆爱尔兰人民起义以便为合并开辟道路这种可怕的看法,属于在这块杀人场上产生的仇恨与猜疑的臆想。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实这种指责。”(第176页)
  “一个民族,如果它在当代哲学极度昌明的时刻,竟能想象只凭着为天理道德所不容的领土扩张就可以促使其强大,那么,这个民族必然是非常浅薄的、非常堕落的。”(第179页)
  说这番话正是在这样一种时候:英国人整整一个世纪以来干的都是征服!
  结论。
  “爱尔兰苦难的真正原因在于诺曼人的征服是局部征服。因为是局部征服,所以征服者并没有成为最高阶级,而只好仅仅做受敌视的移民,即佩耳。……苦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宗教改革时期基督教的分裂和可怕的宗教战争,宗教战争是这一分裂的后果,两个民族都和欧洲其他民族一起卷入了战争。接着,爱尔兰成了路易十四的牺牲品——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宗教战争的继续——路易十四是要借助自己的附庸斯图亚特王朝来消灭英国的自由和宗教。最后,法国革命恰好在以皮特为首的英国政府刚刚走上改革和宽容的道路的时刻为无政府主义、流血和无神论开辟了道路,它在这里不仅起了它在别处所起的同样作用——遏止了政治进步,而且还把爱尔兰拖入了新的内战。”(第193页)
  又是动听的“普遍性的原因”!能多么普遍就多么普遍!
  序言。
  “它”(这部书)“如果在一位享有声誉的爱尔兰史方面的著作家手中能促使他做到以下几点,即比通常撰写同一主题的作者更加注意普遍性的原因、提倡认识历史的有益影响、公正地评判那些既涉及统治者也涉及人民的不幸事件和罪行,那它就是做出了很好的贡献。”
  关于爱尔兰的独立,第180页。
  “独立就其本身来说,如果具备地理上的分离这一条件,当然是完全可以达到的;但是这样的近邻必定是互有接触的,而互有接触就会导致冲突”;
  (那么各国互相直接接触的大陆上情况又是怎样呢?)
  “过去两国的合并和不久前的破裂会活在人们的记忆中,因此两国之间的角逐、嫉妒、敌意就尤其会不可避免地爆发出来;英国的强大会使爱尔兰受到威胁,因而爱尔兰就会成为法国或其他哪个别有目的地宣布自己为爱尔兰保护者的大国的保护国和附庸”。
  所有这一切也都适用于俄国和波兰、匈牙利和奥地利,以及1815年至1859年的奥地利和意大利,总之适用于一切奴役关系。好得很,只能以英国过去干下的卑鄙行为作为继续干今日之卑鄙行为的借口了。
  要成立联邦,这里必须是两个力量相等的国家,“而如果两个国家中一个比另一个拥有大得多的实力,则成立联邦就不可能顺理成章并带来好处了,因为在联邦委员会里总是强大的一方讲话占上风”。
  弗·恩格斯写于1869年11月
  第一次发表
  原文是英文和德文
  注释:
  [7]在外地主是一些在爱尔兰占有大地产但经常住在英国的人。在外地主的庄园由残暴压榨农民的土地代理人经管,或者出租给投机的中间人,再由中间人以小块转租给佃农。
  冒险家,在十六至十七世纪时指积极参与殖民活动并从事金融投机的商人和银行家,这些人主要是伦敦西蒂区的。在十七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冒险家们向议会提供了大量的贷款;议会则为偿还这些贷款而向冒险家们提供了在爱尔兰没收的土地(关于这一点参见本卷第150—151页)。——第11、51、94、97、98、123、151页。
  [19]皇家法院——英国最古老的法院之一,在十九世纪(到1873年为止)是独立的高等法庭,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并有权重新审理许多下级法院的判决。——第35、107、133、144、603、698页。
  [35]高德文·斯密斯《爱尔兰历史和爱尔兰性格》(1861年牛津和伦敦版)的札记,是恩格斯由于想编写一部全面的爱尔兰史而做的。恩格斯的这部爱尔兰史只写完第1章和第2章的一部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523—571页和803—804页的注407);恩格斯从1869年7月至1870年5月所做的准备工作显然没有完成。但是,恩格斯记在十五大本编了号的笔记本里的资料,单页的摘录、文献目录、札记,此外还有剪报,这一切说明了他对爱尔兰历史进行的调查研究的规模,并使我们能够判断他对爱尔兰历史最重要方面的理解。这些资料迄今只发表过一小部分(见《马克思恩格斯文库》俄文版第X卷第59—263页(《Архив  Маркса  и  Энгельса》,т.Х,стр.59—263))。
  《斯密斯书的札记》见于上述的摘抄笔记本的第四本第1—3、5—7页。恩格斯是1869年9月底注意到这部书的,然而对该书进行摘录并做批判性的札记则不早于同年11月上半月。札记有两部分:第一部分从第四个笔记本的头上开始;第二部分写在恩格斯从另一部爱尔兰历史书中所做的摘录之后,标题是《高德文·斯密斯(续完)。逐字摘录的个别段落和补充的评注》。除新从全书各处做的摘录之外,这部分中有些地方是将第一部分中只是简要转述过的再逐字逐句写出其原文。这两部分都有后来恩格斯有时在笔记本页边上补写的插话,有些地方还注明别的笔记本上哪些地方把斯密斯的言论同别的作者的看法或别的资料做了比较。逐字逐句从斯密斯书中抄录的地方用的是英文,恩格斯本人所做的零散的转述和评语用的是德文。
  斯密斯的书引起恩格斯的注意并非因为它是一个研究爱尔兰过去历史的资料来源,而主要因为它是自由派伪造这个国家历史的一个例证,这种伪造反映着英国资产阶级在爱尔兰问题上的沙文主义立场。恩格斯在笔记本里以及在他的爱尔兰史手稿开头部分里对斯密斯的尖锐批评(还可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542、549、570、573页),证明恩格斯把揭露这类观点看作是在他要写的书中应当解决的课题之一。恩格斯在1869年11月29日的信中告诉马克思,他打算对“提出一些荒谬透顶的论断,竭力为英国人涂脂抹粉”的斯密斯的书进行批判(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390页)。——第117页。
  [36]恩格斯指他从马修·奥康瑙尔《1691年和解后的爱尔兰天主教徒史,兼论自亨利二世入侵至革命前的爱尔兰状况》(1813年都柏林版)一书的摘录。摘录的开头部分在恩格斯的爱尔兰史准备资料第二个笔记本里。在第三个笔记本里恩格斯是分两栏写的,左边写的是奥康瑙尔的书的摘录,右边写的是别的作者在同一问题上的言论。恩格斯从奥康瑙尔书中做的摘录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Ⅹ卷第157—248页。高·斯密斯的言论和对他的批判载于该书第185、187、209、211、219、221、227、231页。——第117页。
  [37]斯密斯有意歪曲地说爱尔兰的自然条件适宜于畜牧业。恩格斯认为他是企图用地理因素作论据,来为在爱尔兰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并从小农租佃制转向大畜牧经济以利于大地主和英国资产阶级的做法辩护。这一点,恩格斯在他的爱尔兰史《自然条件》那一篇里进行了揭露。就在那一篇里,他指出1855年爱丁堡出版的译自法文的《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农村经济》原书作者、法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莱昂斯·德·拉维涅所具有的类似倾向;但是也指出,拉维涅在竭尽全力低估爱尔兰的农耕发展的可能性的同时,仍不得不承认该岛的某些地方有对农耕有利的条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539—542页)。恩格斯在他从拉维涅的书做的摘录当中更详细地批判了该书。——第117页。
  [38]恩格斯这里是援引约·格·科尔《爱尔兰旅行记》1843年德勒斯顿和莱比锡版第1、2卷,后来他在写有《斯密斯书的札记》的第四个笔记本里(第8、9页)做了该书的摘录。恩格斯指出,在科尔旅行时,迷信在爱尔兰还有很大势力。
  恩格斯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描写了爱尔兰的克兰传统的生命力。他在该书第四版的注里指出,1890年他前次在这个国家旅行时还亲自观察了其遗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52页)。
  “两岁公牛”与“三岁公牛”是在爱尔兰流行的对彼此角逐的集团的称呼,据说这种称呼的起源是关于公牛的年龄的争论。——第118页。
  [39]恩格斯根据的是他记在单页上的约翰·戴维斯《史学论文集》1786年伦敦版摘录。恩格斯做此书的摘录,大约是他发现斯密斯对有关爱尔兰风俗的历史证据的解释同第一手材料相比有许多不确切之处,因此想把斯密斯的解释和这类材料的不同说法做个对照。
  恩格斯在戴维斯这本书的摘录中加的批语里,把《论当今国王陛下临朝亲政之前爱尔兰从未完全归顺于英王的真正原因》这篇论文称为戴维斯的主要著作。(当今国王陛下是指詹姆斯一世,这篇论文是在他统治时期于1612年刊印的。)摘录就摘自这篇论文。
  恩格斯通过部分地逐字逐句抄录、部分地以自己的话转述,讲解了两种爱尔兰习俗:塔尼斯特里(还在克兰或塞普特的首领活着时就从某个被认为是最古老的、最受尊敬的家族中选出他的接续人,即塔尼斯特)和加维尔肯德(土地占有者死后,土地分给他的男系亲属,包括非婚生子)。恩格斯的这些讲解即来自前书的第135—136页。关于加维尔肯德他写道:“加维尔肯德是一个日耳曼语的名词,指的是肯特郡的由儿子们分地产的习惯法。英国的法学家们也将这个名词照原样用于威尔士和爱尔兰的不实行长子继承制的克尔特法律。”恩格斯把克兰首领的苛捐杂税(cuttings和cosherings)分别解释为“实物供奉”和“供给首领及其侍从们吃喝”。关于戴维斯所说的“低级地产”,恩格斯指出:“这个英国的法律名词在这里应该是指克兰里面的单个家庭的份地。”
  恩格斯认为戴维斯的著作作为爱尔兰的中世纪史资料有重要意义,他在他的准备材料的第五个笔记本里做了上述著作的全书详细摘要。这份摘要他在斯密斯著作的摘录和插话里曾加以援引。他在1869年11月29日致马克思的信中写道:“从这些论文中可以看出,到1600年,在爱尔兰土地公共所有制还是完全盛行的”(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389页)。在信里他还表示想利用这一第一手资料来批判斯密斯的观点和论断。
  马克思对戴维斯的著作也感兴趣。在他做的梅恩那本书的摘要里有许多对戴维斯的评语(见本卷第578、603页)。——第119、601页。
  [40]指亨·哈勒姆《自亨利七世即位至乔治二世逝世的英国宪政史》。第一版于1827年分两卷在伦敦出版。——第120页。
  [41]1155年英国血统的罗马教皇阿德里安四世在英国国王亨利二世要求下颁发圣谕,以“开拓教会疆域”为名批准入侵爱尔兰,并责成国王保证使爱尔兰每年向罗马教皇纳贡。1169年盎格鲁-诺曼贵族动手征服爱尔兰。1171年亨利二世完成对爱尔兰的征服,迫使当地的首领和在那里定居的盎格鲁-诺曼贵族承认他是“最高统治者”。他在都柏林、瓦特福德和威克斯弗德留下了驻军,打下了中世纪英国在爱尔兰的殖民地的基础。1172年教皇亚历山大三世确认了亨利二世对爱尔兰的统治权。——第120页。
  [42]指英国中世纪作家坎布里亚的吉拉德的著作《爱尔兰的征服》。下文即摘自该书。恩格斯在他的《爱尔兰史》中评述了该书并指出了作者——同时也是盎格鲁-诺曼贵族入侵爱尔兰的参加者——对当地居民的偏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556页)。——第121页。
  [43]佩耳(Pale,直译是:栅栏围墙)是中世纪爱尔兰东南部的英国殖民地,其边界地带筑有工事。佩耳的边界线在征服者同爱尔兰岛上未被占领的地区的居民进行的长期斗争中有所变化。十五世纪末,佩耳的范围仅仅包括现在的劳思、米斯、都柏林、基耳德尔诸郡的一部分,它是十六至十七世纪英国人对爱尔兰进行全面征服的基地。——第122、140、599页。
  [44]指英国两个封建家族之间为争夺王位而进行的红白蔷薇战争(1455—1485)。约克家族的族徽是白蔷薇。朗卡斯特家族的族徽是红蔷薇。这场战争的结果是:旧的封建贵族几乎完全被消灭,政权转入新的都铎王朝之手,都铎王朝在英国确立了专制制度。——第123页。
  [45]圣乔治兄弟会是由佩耳的十三名最大的英裔爱尔兰封建主组成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四世担心佩耳脱离英国,因而很快就拒绝让这个兄弟会为他做任何事情。
  此事托马斯·穆尔的《爱尔兰史》一书中提到过。托马斯·穆尔《爱尔兰史》共4卷,1835—1846年在巴黎出版。恩格斯的爱尔兰史准备材料的第二个笔记本里有该书的摘录。但是,在恩格斯根据穆尔的书写成的《爱尔兰年表》里没有提到这件事。
  《爱尔兰年表》(写在第十五个笔记本里,这个笔记本的编号是后来加上去的),其写作时间看来是在恩格斯着手整理他的爱尔兰史的准备资料的时候,可能在写爱尔兰史前几章(1870年春末至同年夏)之前,也可能与之同时。手稿是用德文写的。《爱尔兰年表》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Ⅹ卷第107—156页,用英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论爱尔兰和爱尔兰问题》1971年莫斯科版第213—258页(Karl  Marx  and  Frederick  Engels.《Ireland  and  the  Irish  Question》.Moscow,1971,pp.213—258)。——第123页。
  [46]基尔肯尼法令包含若干条由英国爱德华三世政府颁布、由爱尔兰议会于1366年在基尔肯尼城(爱尔兰东南部)通过的法律。法令禁止居住在爱尔兰的英国人同爱尔兰人结婚,不许任命爱尔兰人担任教会职务、不许仿效他们的习俗、衣着、语言,违者没收其土地。在佩耳界内推行英国法律。
  基尔肯尼法令的通过反映了英国当局要加强对爱尔兰的封建扩张的意图,使被英国征服者说成是敌人和低级种族代表的爱尔兰土著居民的不平等地位合法化。同时,这一法令的通过又是一种对策,用以对付那些有爱尔兰克兰首领们可依靠的英裔爱尔兰贵族的分立主义倾向。——第123、602页。
  [47]恩格斯在此处所援引的戴维斯书的摘要(第四个笔记本)里,揭露斯密斯故意歪曲资料。戴维斯书中谈到,在审判被控犯有杀人罪的土著爱尔兰人时,以英国国王的名义收取一定数额的法庭罚金。恩格斯就这一点写道:“可见,国王是所有爱尔兰野蛮人的统治者。而斯密斯却把这叫做:案件由布雷亨审理!”根据戴维斯书中所载,还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斯密斯为了替英国殖民者在爱尔兰的法定特权找根据而援引的爱尔兰首领就郡长一事所做的答复,是属于诙谐性质的。恩格斯指出:“从这段诙谐话里,斯密斯得出结论说什么爱尔兰人杀了英国人也只是交一笔赔偿金(Eric)就行了。”(赔偿金是付给受害的塞普特或克兰的赎罪钱,这个术语同古日耳曼人的Wehrgeld和古斯拉夫人的вира是一样的)。
  前面提到的布雷亨是爱尔兰习惯法的爱尔兰本地的法官、解释者、维护者。他们在爱尔兰社会中的作用,马克思在梅恩那本书的摘要里作了详细论述(见本卷第572—659页)。
  斯宾塞是伊丽莎白一世的大臣兼宫廷诗人,下文提到的寓意诗《仙后》的作者,同时又是爱尔兰的殖民官员。恩格斯在提到基尔肯尼法令时也援引了斯宾塞《爱尔兰现状一瞥》的摘录。摘录是写在他的准备材料第六个笔记本里的。恩格斯做摘录所用的版本是;《古爱尔兰史著作。斯宾塞、坎皮恩、汉默尔和马耳博罗文集》1809年都柏林版第1—2卷。斯宾塞的著作写于1596年。——第124页。
  [48]这段话是恩格斯在看了爱德华·威克菲尔德《爱尔兰的统计数字和政治情况》一书之后加写的。该书1812年在伦敦出版,全书共两卷。书中包含有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的爱尔兰的丰富史料。恩格斯从该书做的摘要写在他的爱尔兰史准备材料笔记本里,开头部分写在第七本、中间部分写在第十一本,最后一部分写在第十二本。——第125页。
  [49]1557年,爱尔兰中部利什和奥法利这两个地方的出自奥莫尔家族和奥康瑙尔家族的克兰首领被赶下台、克兰土地被没收之后,利什和奥法利即被命名为女王郡(Queen’s  County)和国王郡(King’s  County),献给英国女王玛丽·都铎及其丈夫西班牙国王菲力浦二世。关于这一事件,恩格斯在他的《有关爱尔兰没收土地历史的材料》中做了描述,见本卷第140—141页。——第126、140页。
  [50]奥伦治会是以奥伦治家族的威廉三世的姓氏命名的。威廉三世镇压过1689—1691年为恢复天主教和被推翻的斯图亚特王朝而举行的爱尔兰起义。奥伦治会是一个反动的恐怖组织,成立于1795年;大地主和新教僧侣利用这一组织同爱尔兰的民族解放运动作斗争。该会一贯从事挑动新教徒反对爱尔兰天主教徒的活动。它在爱尔兰北部的势力特别强,这里的居民有一大部分是新教徒。——第126页。
  [51]斯密斯和其他一些英国历史学家,企图把整个宗教战争时代所固有的偏狭和狂热、欧洲专制的天主教国家对新教徒的迫害引为口实,来为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及以后各个时期英国人在爱尔兰的残酷行为进行辩解。对此,恩格斯在他从马·奥康瑙尔《爱尔兰天主教徒史》一书所做的摘录(见注36)中进行了揭露。他在摘录中所加的插话里指出:“经常被忽视的是,在爱尔兰这里是整个民族被奴役,而宗教仅仅是个口实。斯密斯在第130页上说‘然而不能无视在这些时期新教徒也是受压迫的’。但是,如果备受称赞的英国宪法不优于西班牙、法兰西和奥地利的专制主义,那么要它何用呢?”(《马克思恩格斯文库》俄文版第Ⅹ卷第211页)。——第127页。
  [52]里美黎克协定是1691年10月被包围在里美黎克要塞的爱尔兰起义者和英军司令部的代表之间签订的,经国王威廉三世批准。由1688年英国政变(“光荣革命”)和奥伦治的威廉三世王朝的确立促成的1689—1691年爱尔兰起义就此结束。爱尔兰起义者公开打出的旗帜是恢复被推翻的斯图亚特王朝,而实际上要争取的是:废除作为没收爱尔兰土地之依据的那些殖民法令、承认独立的爱尔兰议会、给他们以公民自由和宗教自由。起义者在长期军事斗争中屡遭失败,但是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根据里美黎克协定,起义军在体面的条件下投降。这些条件是:士兵和军官可以参加外国军队或编入威廉三世的军队;对爱尔兰的居民包括天主教徒给予赦免、保留他们的财产和选举权、给他们以信教自由等等。协定的这些条件很快就被英国殖民者粗暴地破坏了。——第127页。
  [53]指麦克戈根著《爱尔兰史》,奥凯利译,1844年都柏林版。该书最初是1758年在巴黎用法文出版的。爱尔兰革命民主派米契尔的《爱尔兰史》(见注3和注14)就是作为这一著作的续篇编写的。——第128、143页。
  [54]克雷西会战(1346年)、普瓦提埃会战(1356年)和阿津库尔会战(1415年,英军由国王亨利五世指挥),都是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中的重大事件。——第131页。
  [55]爱尔兰社会(Irishry)——十四世纪下半叶以来英国人用以指爱尔兰本地人的一个统称。这里说的爱尔兰本地人主要是住在佩耳以外、到十六世纪还保持着事实上的独立和自己的社会秩序与风俗习惯的爱尔兰人。——第131页。
  [56]指1641年10月23日爆发的以费利姆·奥尼尔为首的奥尔斯脱起义。奥尔斯脱事件是持续到1652年的席卷爱尔兰全境的民族解放起义(见注33)的序幕。
  恩格斯在他写的各种准备材料中指出了起义的真正原因——英国殖民者侵夺土地和对爱尔兰人不断压迫;同时他还揭露了资产阶级历史学家歪曲事实真相,特别是揭露他们硬说爱尔兰起义者大规模屠杀新教徒(见《马克思恩格斯文库》俄文版第Ⅹ卷第145—153、163—169页)。后来他还指出,所谓“爱尔兰起义者的暴行”是他们的敌人蓄意散布的,而且为颠倒黑白的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所接受。恩格斯在1881年2月24日给燕妮·龙格的信中说:“在克伦威尔时期,英国的新教徒至少屠杀了三万爱尔兰人。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兽行,就捏造一个神话,说什么这是为了对爱尔兰天主教徒杀戮三万新教徒实行的报复”(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156页)。——第135页。
  [57]指爱·克拉伦登《爱尔兰的叛乱和内战史》。该书于1720年出第一版。——第135页。
  [58]西西里晚祷,指1282年3月30日复活节晚祷时在巴勒摩爆发的反法国征服者的人民起义。起义的直接原因是法国士兵胡作非为。起义席卷了整个西西里,结果法国人被赶走,从1266年起统治西西里的昂茹王朝被推翻。——第135页。
  [59]指《史料汇编》——约·拉什沃斯编辑出版的一部英国历史文献和资料的集子。这部八卷本的文献集的第一版是1659—1701年在伦敦出版的。第二版是1721年出版的。——第135页。
  [60]1849年在爱尔兰专门设立了一个皇家委员会以促进和简化负债地产的贱价出售。1849年法律最初是作为临时性措施通过的,后来又由1852、1853、1854和1858年法律加以延长和补充。这项法律促使土地从破产的贵族地主手里转向资产阶级高利贷者、大土地占有者的手里,后者关心的是将小佃农从土地上赶走并对爱尔兰的农业进行资本主义改造。——第136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
  
本文关键词: 马恩第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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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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