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
人民委员会1921年6月30日会议决定:
从1921年预算内预贷三亿(300000000)卢布给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国家建筑工程总委员会,作为修缮大剧院的费用。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8卷第371页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以艺术盛会奏响时代强音
- 节粮就是增粮,心动更需行动
- “三季报”公布,中国外贸韧性不减
- 协同保护,文物与古树名木相得益彰
- 携手她时代:为全球妇女事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 以农业科技创新之笔,绘就全球食物供应新图景
- 创新发展工业旅游,推动首都文旅高质量发展
- 数字人才需求旺 折射数字经济活力足
- 从“ChinaTravel”到“空箱赴华”:开放新名片背后的政策、服务与文化三重奏
- 1500亿!小包裹连千城,物流脉动彰显经济活力
精选视频
首期8000亿活水浇灌:资本市场迎来“及时雨”
光伏+“一带一路”:绿色能源点亮合作之路
【学习思想】两条路径绘就区域绿色发展新图景
创新合作理念与上合组织发展
全球治理与上合组织扮演的角色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取得的成果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