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 给造币厂政治委员和管理处的指示

255 给造币厂政治委员和管理处的指示

    给造币厂政治委员和管理处的指示  
  
  1918年6月29日  
  
  致造币厂政治委员和管理处  
  
  人民委员会命令造币厂按照所附印章式样在最短期间内制成两枚精制铜质国印:一枚盖火漆用,一枚盖印泥用。印文要按新的拼写法书写。此项工作须在监督下进行,每种印章只制一枚。收到本指示和印章式样后,应告知人民委员会秘书。  
  
  人民委员会主席
本文关键词: 金冲及
相关阅读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