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致最高军事委员会

321 致最高军事委员会

  致最高军事委员会[218]  
  
  (8月9日)  
  
  迅速拨给所请求的东西;  
  
  今天就从莫斯科发出;  
  
  立即把负责准确无误地执行此项命令的6名将军(从前的)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总参谋部12名军官(从前的)的姓名给我,并警告他们:如果不执行此项命令,将以暗中破坏论处,予以枪决。米·德·邦契-布鲁耶维奇应马上派一名脚踏车兵把对此事的书面答复给我送来。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8年2月23日《真理报》第53号

    【注释】

    [218]列宁给最高军事委员会的这一命令,写在米·谢·克德罗夫和亚·弗·埃杜克1918年8月8日的报告上。报告列举了北方面军所必需的军事装备和弹药等。  
  
  8月9日,最高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指导员米·德·邦契-布鲁耶维奇给列宁送去了关于执行他的命令的情况报告,后来又递交了详细报告,其中开列了负责执行列宁此项命令的人员名单。——273。
本文关键词: 金冲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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