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 给亚·叶·敏金的电报

337 给亚·叶·敏金的电报

  给亚·叶·敏金的电报  
  
  1918年8月14日  
  
  奔萨
  省执行委员会 敏金  
  
  我收到对您的两份诉状[231]。一份说您在镇压富农时手软。假如情况属实,那就是对革命犯下了大罪。另一份说您削弱鼓动工作,减少传单的份数,抱怨经费不足。鼓动工作就是花上几十万我们也舍得。请速向中央执行委员会请求拨款,经费不足可以解决。这样的借口我们不能同意。  
  
  人民委员会主席 列宁  
  
  载于1931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8卷

    【注释】
  [231]指1918年8月13日俄共(布)奔萨省委员会主席叶·波·博什的电报和奔萨省出版委员亚·弗·库图佐夫的电报。——289。
本文关键词: 金冲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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