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致A.A.别洛夫(1921年11月30日)

101.致A.A.别洛夫(1921年11月30日)

  致A.A.别洛夫  
  
  11月30日  
  
  别洛夫同志:我同意您的看法。  
  
  要采取实际步骤来推动这件事,也就是说要提出一份决定草案来(也许更好的办法是先确定人选,然后提出决定草案)。  
  
  我认为不应该退党。我反对。  
  
  您应该留在百货公司并模范地开展工作。[106]  
  
  致共产主义的敬礼!  
  
  列宁  
  
  附言:至于摆脱在小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一事,请将基谢廖夫的意见告诉我。  
  
  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2页
    【注释】
  [106]看来,这个文献与准许国营百货公司同外国资本家在进出口贸易方面进行协作并为此成立股份公司一事有关。  
  
  国营百货公司是根据小人民委员会1921年10月3日关于建立各部门联合百货公司的决定成立的。按照小人民委员会同年12月1日批准的《国营百货公司条例》,国营百货公司直属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它的任务是供应国营企业和国家机关各种材料、产品和制品,同时也向居民零售商品。——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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