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致尼·彼·哥尔布诺夫(1922年2月28日)

349.致尼·彼·哥尔布诺夫(1922年2月28日)

  致尼·彼·哥尔布诺夫  
  
  (2月28日)  
  
  哥尔布诺夫同志:  
  
  请再提醒我一次。  
  
  先向莫洛托夫了解一下,这份材料怎样(1);  
  
  (2)它是谁编写的;  
  
  (3)结论如何?[363]  
  
  列宁
  2月28日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195页
   【注释】

  [363]这个批示是列宁看了负责工作人员的统计材料后写的(见注327)。  
  
  俄共(布)中央登记分配处把关于这次统计的资料连同各种文件(综合材料、登记调查表、填好的工作人员登记表等)送交列宁,资料中提到:“……中央委员会共有县级、省级和省级以上负责工作人员登记表26000份……莫斯科的负责工作人员登记表4704份。”后面这个数字,列宁在向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所作的俄共(布)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中曾引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93—94页)。  
  
  列宁在装送来的材料的文件袋上批道:“中央登记分配处送(关于负责工作人员的统计材料)。暂放此袋内。2月28日”。在文件袋的背面又批道:“鉴定是谁写的?”登记表末尾的附记栏有对填写该表格的党员的鉴定,列宁的问题大概是针对附记栏提的。  
  
  参看《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419—420页。——32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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