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鲁巴同志:
关于民法典问题,我在看了主要条文以后,认为比较慎重和正确的做法是:
目前只限于郑重地宣布一下,而对法典本身还得更加细致地加工。
请您设法让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和政治局通过此建议。[235]
劳动国防委员会主席 列宁
载于194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424页
【注释】
[235]列宁的这个建议由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于1922年3月2日通过。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于1922年10月由第九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23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民法典问题,参看列宁1922年10月31日在第九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456。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以师者硬核力量 筑牢教育强国根基
-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奋力书写为民答卷
- 争做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
- “不兴伪事”方能干成实事
- 用真心换共鸣,让理论宣传直抵人心
- 修好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 聚力民生革新,赋能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
- 人人都是记录者,“北京范儿”真有范儿
- “开学第一课”铸魂育人 让长征精神照亮青少年成长路
- 凝聚“上合力量”,奏响未来新乐章
精选视频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推进系统性改革
准确把握“因地制宜”的科学方法论
深刻认识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改革逻辑
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与重点
【高质量发展】从“东数西算”看数实融合
逻辑起点——为什么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