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钢铁托拉斯的札记[242]

关于南方钢铁托拉斯的札记[242]

  这三个工厂的工人(矿工和冶金工人都在内)至少(在夏季)为21000人(约数)。  
  
  10月1日约30000
  共产党员约  500  
  
  目前每月工资:216000  
  
        +200000煤
        +200000加班费  
  
  每月(12小时)=616000卢布  
  
  每个采煤工=90万到150万  
  
  每个专家(至多)=250万到300万
  +被盗的或用于救济的达1000万  
  
  1金卢布=4万
  75金卢布=300万苏维埃卢布  
  
  到1922年1月1日给每一个专家增加到:  
  
  每月至多4000万
  =1000金卢布。  
  
  “商业经理”=
  这三个厂的总管理机构
  (南方钢铁托拉斯)  
  
  =……主管人的助手  
  
      (大商人)  
  
  相当于高级的、最
  高级的专家  
  
  市场销售=他的主要任务。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461—462页

    【注释】

  [242]这篇札记写在1921年10月11日《南方冶金工作者报》(叶纳基耶沃市出版)第1号的白边上。这一号报纸刊登了新成立的南方钢铁托拉斯的章程,报道了托拉斯当前任务:编制三年生产计划及物资和资金的预算。——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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