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新目标,再出发

民生:新目标,再出发

就业、医疗、养老、环保、食品安全、保障房……民生是温暖人心的画卷,民生也是沉甸甸的责任。

人勤春早。新一年的民生目标已列入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一系列政策、措施已经明确。这是对人民群众深切期盼的真诚回应,也是对人民幸福生活的庄严承诺。从这些目标、举措中,我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把百姓冷暖放在心头的情怀,更看到了未来美好生活的愿景。

实现民生目标,我们有资金保障。2012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将安排13828亿元,同比增长19.8%。

实现民生目标,我们有政策保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现民生目标,我们更有理念保障。党中央一再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了这些保障,我们对2012年一系列民生目标的实现充满信心。

2012,新目标,再出发。我们拭目以待!

就业——

政策更积极 统筹办法多

●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完成高校毕业生三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到中小企业就业,加强网上招聘,加强招聘进校园活动。

●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工作,推进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推进失业预警试点。有针对性地帮扶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的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对口衔接,统筹城乡就业。

医疗——

报销提水平 预防夯基础

●新农合参合率保持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

●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基本药物中独家品种、紧缺品种以及儿童适宜剂型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定点生产。

●确定300个县(市)开展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健全应急组织指挥框架,完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体系。制订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继续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开展中西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

●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行为。

环保——

关注健康 强化问责

●重点整治影响居民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零增长。完善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

●抓紧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等项目监测。

●规范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建立化学品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程行政问责制。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金属、化学品和废弃物倾倒等行为,坚决予以整治。

养老——

实现全覆盖 标准再提升

●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财政补助771亿元。

●以被征地农民、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落实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深入研究社会保险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问题。

●推进社会保险统一经办,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增加便民服务措施。社会保障卡全年增发1.5亿张。

食品安全——

完善法制 加强监管

●推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早日出台。组织制定修订《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加强移送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继续完善添加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制度。

●开展以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发现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对涉案企业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绝不迁就。

●加快“12331”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稽查衔接。

●加强广告审查管理。建立覆盖地市以上的广播、电视、报刊监测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和整治。

住房——

保障力度不减 调控决心不变

●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水、电、路、气及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积极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

●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启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9亿平方米。

●加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2年末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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