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委员会关于同拉达举行谈判的决议 (1917年12月19日〔1918年1月1日〕)

人民委员会关于同拉达举行谈判的决议 (1917年12月19日〔1918年1月1日〕)

人民委员会听取了普罗相同志以农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身分同拉达官方代表温尼琴科、格鲁舍夫斯基、波尔什等人举行会谈后所作的报告,

——注意到拉达的这些官方代表表示原则上同意和人民委员会就达成一项以如下原则为基础的协议举行谈判,即:人民委员会承认乌克兰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拉达承认卡列金及其帮凶是反革命;

——其次注意到:人民委员会一向无条件地承认,包括乌克兰在内的任何民族都有作为独立国家生存的权利;

——如果拉达承认卡列金是反革命,不阻挠对卡列金的战争,那么,任何消除同拉达的战争的尝试,无疑都是好的;[注:下面直到“特决定:”是列·达·托洛茨基写的。——俄文版编者注]

人民委员会坚信,只有乌克兰贫苦农民、工人和士兵的苏维埃,才能在乌克兰建立一个使各兄弟民族之间不再发生冲突的政权,

同时也认为,为了消除拉达对共同战线、对卡列金反革命叛乱的政策所引起的冲突,同拉达举行切实的谈判是适宜的,特决定:

建议拉达就达成一项以上述原则为基础的协议举行谈判,提出斯摩棱斯克市或维捷布斯克市作为最适于进行谈判的地点之一。

载于1917年12月21日(1918年1月3日)《真理报》第220号和《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57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5卷第182—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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