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明,男,汉族,1953年3月生,山东荣成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 业,1996年5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系技术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2001年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
1969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国营锦河农场、团中央工作。
1984年6月起,历任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处长,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团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3年5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8年2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年7月起任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12月任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1年7月任省委副书记。
2004年1月任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
2007年3月任省委副书记。
2007年5月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
2007年6月任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08年1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3年1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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