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开发应“与民共赢”

旅游开发应“与民共赢”

日前,湘西凤凰古城景区推行“一票制”,引来商户反对、游客不满。

尽管当地有“提质不提价”的解释,但也不可否认,“一票制”缩小了游客选择空间,让最具特色与吸引力的“漫步古城”成为收费项目。当地群众因城而富,难免会担心影响客源进而收入减少。

旅游经济的特点,具有强大的拉动性。一条江、一个城、一片田,都能辐射到食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作为旅游管理者,理应在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这样的带动性,让更多人受益于自然与历史的馈赠。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景区收费或是涨价,或许都应更多考虑这样的“外部性”。即便是为了加强管理、持续发展,也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收费如何分配、用在何处,有了“明细账目”,当地群众才能更多看到长期利益,不至于产生对抗情绪。

旅游开发,不仅要算门票小账,更要算民生大账。正如杭州西湖,免费十余年,门票少收2亿元,旅游收入却增加千亿。尽管景区和景区条件不同,但西湖模式也说明,争利不在针头线脑。比起收费,或许更应树立“大旅游”理念,让旅游开发能“与民共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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