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须并轨,但不宜夸大“双轨制”差距

养老金须并轨,但不宜夸大“双轨制”差距

摘要:很多对养老金双轨制深恶痛绝的专家、全国两会代表们(原文如此)都想到企业职工是受损对象,但却忽略了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农民已经超过1.1亿,从2009年起,国家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给60岁以上的农民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55元。

很多对养老金双轨制深恶痛绝的专家、全国两会代表们(原文如此)都想到企业职工是受损对象,但却忽略了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农民已经超过1.1亿,从2009年起,国家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给60岁以上的农民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55元。(2013年5月3日经济观察报)

有媒体刊文《养老金双轨制被指最大不公:公务员6千农民55元》。一看数据触目惊心,但环顾左右,这组数据确实有点夸张。养老金双轨制的问题确实需要解决,但不能把问题过分夸大,部门、单位,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媒体、网民,都需要力所能及地给决策层提供真实的数据,如果提供的数据不真实,并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甚至可能会为新的不公平埋下伏笔。

首先,称公务员养老金每月6000元是不准确的。公务员队伍本身庞大,身份差距也很大,仅从正部长级到普通科员,就差了10个左右的等级,而且里边还有一些潜在的层级。当前来讲,职务的差距就意味着工资的差距、养老金的差距,这毋庸置疑。个别公务员养老金超过6000元,甚至超过1万元是有的,但更多的公务员是不可能拿到这个数目的。试想,当前许多省市的在岗科级干部每月才拿三四千元工资,一般退休干部每月怎么可能拿到6000多元养老金?我们可以拿公务员跟普通工人、普通农民比收入,但我们不能拿退休部长跟老少边穷地区的老年农民比收入。这种片面的夸张的比较确实让人感觉差距很大,也很能唤起网民的共鸣,但对普适性政策的制定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其次,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的月收入也绝非只有55元。每月55元只是2009年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出台时,中央财政给予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养老补贴的底限。而在实际执行中,则成为各地给予前期未加入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上老年农民每月养老补贴额度的底限。而且这一额度,目前在许多省份已经增加到120元/月·人。后来,这一政策又适用于城镇无保险的60岁以上老年居民。也就是说,从每人每月55元增长到120元的这笔钱,只是国家针对当年未参加任何形式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群体发放的。真正参加养老保险的,即便是按照最低标准缴费的,都要领得多一些。与此相应的,城乡居民还有最低生活保障金,从2008年起,许多省市自治区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就已经超过了年人均1000元的标准,而且各地都在逐年增长,2012年有些地区已经超过年人均3000元。同时,国家还针对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老龄补贴,按照年龄阶梯,每人每年几百元到千余元不等。这些尽管没有纳入养老金计算,但毕竟也是用于补贴其老年生活的。

第三,关于老年人耕地的问题。我们既不能简单以为农村人分配了耕地,无偿享有了公共资源的分配,就漠视其生活的艰辛。也不能武断地妄下结论,以为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其土地产出就变成了“零”。土地是生产资料,尤其当前属于能流转的生产资料。老年人把自己无力耕种的土地转包出去,尽管收益微薄,但毕竟不等于绝产,里边还是有账可算的。

第四,我们要学会辩证地看待养老问题。无业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家属)、无养老保险农民,这些只是时代的产物,将来的社会,工人、农民全部参加养老保险,收入都会相对高一些、稳定一些。而即便目前这些低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也有许多的隐性收入,比如子女给予的赡养费等等。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数量已基本持平,50%的人在城镇生活,而他们当中许多人的父母仍在农村生活。换言之,相当一部分农村空巢老人的孩子其实是在城镇拥有较高收入的。如果我们按照传统大家庭核算收入,许多老人其实人均收入水平并不低。而如果以现代核心家庭为单位进行计算,实行“一家两制”,小两口的工资收入只供养孩子,不供养老人,那必然是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养老金“双轨制”、“三轨制”的问题必须解决,但从理论上讲这应该需要一个过渡时期。现在整个社会缴纳养老保险的方式五花八门,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参差不齐,领取养老金的方式、标准绝对难以统一。只有当大家按照同一模式、同一基本标准缴纳养老保险了,最终才有养老金并轨的可能。我想,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从现在开始做好基础性工作,这些并不难实现。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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