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十年之后

调控十年之后

摘要:2013版房产调控“国五条”中“20%所得税”所激起的市场反应和舆论哗然,应在意料之中。简单一想就会明白,这是以“调控”之名,对无房和改善型“刚需”们狠打一闷棍。打压房价,本来就是要让“刚需”们能买得起房,而不应该反过来让他们为了买房多掏钱。

2013版房产调控“国五条”中“20%所得税”所激起的市场反应和舆论哗然,应在意料之中。调控10年了,最后来这么一着。风险将推后,但爆发的破坏力,将更难以想象。

官方回应了。辩护的声音,来自 “两会”上的两个人。

一是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可以说是代表“政府意见”。他说,新“国五条”刚出台,要看市场的反应再说。当被记者问到,会不会损伤购房者利益时,姜伟新很官方语言地说,无论新“国五条”什么时候出台,都会伤及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个政策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至于对普通购房者的利益保护,可以进一步研究,解决方式是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另一是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算是“智囊”。他承认,“刚需”们确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误伤”,他们拥入新楼盘市场,也会让某些区域新楼盘的温度不降反升。但对于这部分人怎么办,他所说的和姜伟新大同小异,就是“建设保障房”。

简单一想就会明白,这是以“调控”之名,对无房和改善型“刚需”们狠打一闷棍。但从以上两人的回应看,有些人对此显然满不在乎。

房价高的根源在哪儿,该怎么“调控”,这早就是一个在全民中得以普及的常识,说出来都像是抄袭了别人无数次一样丢人,而10年来的9次调控,让人感觉有些人对这一常识好像还不知道。

这一次,房价调控确实“最严厉”。因为它不啻是一种对“刚需”们的趁火打劫:你想要买二手房?好,拿20%的差额给我!

“误伤”这个词就像是在泄露天机。除非假定制定政策的人真不知道二手房房东可以轻易地把20%转嫁给购房者,否则,就不是误伤,而是在有意伤害—牺牲“刚需”,政府收了税,救了开发商,抑制了二手房交易,一石三鸟。另,如果真是误伤,这些人对中国的现实得有怎样的隔膜—让他们来制定政策,真是让人害怕。

确实,任何一个政策,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这是常识。但把这个常识上升为官话,用来作为万能的辩护词,却漏洞百出。

有两类政策,一类是普惠的,意在建构公民的生活基本线,比如社会保障。在这里,也许有公平与否的问题,但大家都是受益者。另一类不是普惠的,它意在维护社会公平,控制风险,就是要让一些人得到什么,让另一些人失去什么,同时另一些人既得不到也没有失去—房价调控就属于这一类。

非普惠性的政策,逻辑上已决定了不可能让13亿人都满意。但只要不是乱来,它出台时,也应有目的约束,即真正的“剥夺剥夺者”和“给予应给予者”。做不到这一点,甚至相反,只能说明它是失败的。打压房价,本来就是要让“刚需”们能买得起房,而不应该反过来让他们为了买房多掏钱。

判定一个政策的合理性依据,无非就是“功利原则”和“公平原则”。功利原则要求政策要考虑最优方案,而不是拿出一个次优甚至更差的方案,然后说“误伤”了“刚需”,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它本来就可以避免!公平原则,要求抑制原有不合理的利益结构,而不是加剧它。

这两个原则一天得不到尊重,扯那些空洞的大词又有什么意思呢。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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