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端正党风政风的八项规定

报告人:刘春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

导读:

十八大胜利闭幕后,党中央迅速做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习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到,“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这体现着我党对于自身建设自省,自强,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一股力量,一腔正气。这八项规定为:
  (一)改进调研。本报告中提到,不要前呼后拥,不要“蜻蜓点水”,要深入基层,接触群众。
  (二)精简会议活动。要讲短话,有用的话。
  (三)精简文件简报。力戒空话,套话。
  (四)规范重要活动。出国访问一般不安排迎送。
  (五)改进警卫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减少交通管制,便于接触,联系群众。
  (六)改进新闻报道。是否报道要看新闻价值,新闻报道要务实。
  (七)严格文稿发表。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历史传统等场所题词,减少商业题词。
  (八)严守廉政。严格执行住房用车规定。禁止挥霍浪费行为。

2013-07-18 16:24:21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校对:叶其英责任编辑:李天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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