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三解三促活动实施意见

司法系统三解三促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根据省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好市局提出的以“学法普法重宣讲、查摆问题重调研、排查纠纷重化解、助企发展重服务、开门议政重实效”(以下简称“五重”要求)为主要内容的“三解三促”活动要求,现对我县“三解三促”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结合“一评五制”和“双考双评”活动,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深入基层,访民意、察民情、解民忧、促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参加对象

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各司法所所长。

三、活动内容

(一)学法普法重宣讲。通过政策宣讲、法制教育、法律咨询、上党课、专题辅导等形式,帮助基层群众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举措要求,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和群众自觉听党话、坚决跟党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查摆问题重调研。通过走访调研、座谈讨论、个别交谈、实地查看、同吃同住等形式,沉到最基层、住到农户家,体验普通群众生活、体察困难群众疾苦、倾听上访群众期盼。深入了解驻点地区、单位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了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司法便民、法治惠民等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了解基层干部对上级机关的希望和要求,虚心向基层和群众求教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办法和举措,在汲取群众智慧的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

(三)排查纠纷重化解。采取定期接访与集中下访、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专题接访与带案下访相结合方式,主动深入到社会矛盾比较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地方开展接访下访活动,排查隐患,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四)助企发展重服务。围绕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提出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办法和举措。要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和需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树立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开门议政重实效。要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深入了解基层实际困难并尽力帮助解决,加强对各项任务进展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局统一要求,时间是从现在开始到2013年底,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6日为全县统一集中行动日。(若遇节假日或重大节日顺延,若因特殊情况可以顺延,并报局政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三解三促”领导小组,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领导干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撰写调研报告,全年每人不得少于一篇。

(二)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情况档案,及时填写好《机关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情况汇总表》,每季度末上报局政工科。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防止活动表面化、形式化。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做到不要扰民,不搞层层陪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搞特殊接待,不收礼品。下基层驻点要按实际情况缴纳食宿费用,树立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严格落实责任,凡是因群众合理诉求解决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深化活动内涵,拓展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形式,形成长效制度。坚持把下基层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促进领导干部下基层驻点常态化。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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