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参考制度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参考制度

一、范围对象

1.党员领导干部征求单位班子成员、下级班子成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组织征求服务对象和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3.主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同时还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

二、方式方法

1.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和电子邮箱、问卷调查、信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

3.通过走访群众、上门访谈、建立群众来访接待日等形式,主动征求群众意见。

三、主要内容

1.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在宗旨意识方面,能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树立了群众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三是在认真履行职责方面,能否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是否不断解决关系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切身利益问题;四是在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能否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2.党员个人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联系群众、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其他认为应征求群众意见的事项。

四、时间安排

1.集中征求意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7月份进行,时间为一周左右。

2.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和重大事项专题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

3.凡是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都要随时专门听取群众意见。

4.集中征求意见一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本文关键词: 参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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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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