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加法”

用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加法”

近几年,一场旨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效能、改善发展环境的攻坚战开始在各级政府展开,多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被取消和下放,政府权力的“减法”初显成效。

政府要实现从无限政府模式的无所不能、无所不管向有限政府模式下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目标转变,向市场放权,为企业松绑,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从当好一名“运动员”转变到当好“裁判员”的角色上来。

然而,不容否认的是,当前政府职能依然存在诸多偏差,很多政府部门仍然在大量参与市场活动,未能彻底实现职能和角色的转换。在这种形势下,金融资源和大部分稀缺要素基本由政府配置,什么样的经济主体可以进入市场仍然受到政府的影响或控制,政府对投资和经济管制的兴趣远远大于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要在经济转型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转换角色、准确定位,重塑服务者的角色,主要是当好一名“裁判员”,这需要政府积极调整管理范围,从宏观微观都管、大事小事都抓,转变到主要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直接从事和干预具体经济活动,转变到有效实施宏观调控、构建市场机制充分而健康地发挥作用的环境上来;从不计代价单纯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转变到促进经济速度、质量、结构与效益的有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上来。

当前,为激发市场活力,政府权力要适当做“减法”,要以建设“责任政府”为抓手,做好服务而不是“经营”。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好立法工作,制定与市场经济运行相适应的法律法规,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尤其做好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使之成为政府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法律依据。其次,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尽快建立起更加严明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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