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更应贯彻落实好群众路线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更应贯彻落实好群众路线

无论是战争时期还是和平年代,中国之所以能够从困境走向胜利、从苦难走向辉煌,最根本的一条在于我们党牢牢把握住了群众工作这个生命线。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当前,纪检监察要破解“前腐后继”时代难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更应紧紧抓住群众工作这个根本点。坚持群众路线的正确思路、强化群众工作的引领力量、维护群众利益的价值取向,理应也必须成为新时期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路径选择。

一、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根本原则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这既是对党执政现实的写照,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的拷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经受“四大考验”、防止“四大危险”更是义不容辞、责任所在。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和特殊的工作职责,始终重视好、坚持好、发挥好群众路线这一最大工作法宝。

一要做群众工作的先行官。万事万物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从根本上讲,纪检监察工作和群众工作也是互相促进、彼此连通的。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就必须对党委、政府群众工作决策部署在响应上做到第一时间、在行动上实现第一声势、在成效上力争第一方阵,把做好群众工作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行动自觉、一种性情所至。当前,要严格按照全市“三抓一促”的要求,放下架子、迈开步子、带着脑子,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深入项目,在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在一线收集民情社意、在一线磋商解决办法,努力搭建密切党委和群众感情的纽带和桥梁,使群众在帮扶中真正体会到如沐春风。

二要做群众工作的助推器。脱离群众的危险是最大的危险。党章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独善其身”,而要“兼济天下”,既要自身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结合文章,也要督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注重统筹兼顾。要通过对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机制运转不畅的难题,及时丰富帮扶群众活动的主题。抓好群众工作,要有“不抓则已,抓则彻底”的勇气和决心,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帮扶措施不打折、服务群众不拖延,以强大合力推动群众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三要做群众工作的表率者。“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永恒主题,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角色的准确定位,这就意味我们不能一味地做维护纪律的“冷面侠”,还要做心系群众的“柔情汉”。做好群众工作的表率者,要求我们面对差异,要威而不猛,须带着真情实感,拉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面对困难,要忧而不惧,能拿出真招实干,解决群众现实问题;面对突破,要悦而不喜,敢坚持真管实查,确保群众得到实惠。要通过一件件的实事、好事,在群众中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权威和亲民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二、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永远牢记依靠群众力量这一根本保障

尽管新形势下“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反腐语境没有改变,但反腐败斗争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已成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最大挑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最大障碍、危害群众合法利益的最大显现。要进一步强化群众是反腐败主体的理念,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使人民群众成为全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最大支撑力量。

(一)依靠群众力量,要做到尊重群众权利。“上面很好,下面好狠”的民言不是没有由来的,正是基层部分干部的作风漂浮、态度恶劣、行为粗暴所得到的群众“贴切”评语。人民群众是最朴实的,你给他树立什么样的形象,他就给你塑造什么样的画像。在群众觉醒的环境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更要注重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把尊重群众权利作为发挥群众力量的前提基础,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以深化“四务公开”为平台,以广泛宣传教育为手段,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增加群众在基层事务的话语权,以群众的力量推动基层的和谐发展。

(二)依靠群众力量,要做到尊重群众意见。“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亘古不变。历史也证明一旦民意不能疏导,民怨就会聚积,危险就会“兵临城下”。实践中群众有意见、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能一味地抱怨群众不听话,而要反省自己有没有听群众的话。群众的意见是指挥棒,也是试金石,措施管不管用、效果明不明显,群众最有发言权。要创造宽松的监督环境,畅通民意的传达渠道,让群众敢说话、有话说,彻底改变过去群众看干部脸色办事的现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多自办少转办、多沟通少指示,要重视证据收集,加强信访监督,坚持在纪检信访工作中贯彻群众理念。

(三)依靠群众力量,要做到尊重群众智慧。作为最接近群众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对妄自尊大者而言,一举一动都躲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在时刻监督下心惊胆颤,这是一种不幸;对谦卑恭顺者而言,一言一行都彰显出群众思想的光辉,在虚心请教中汲取智慧,这是一种幸运。纪检监察工作不是按部就班,更不是闭门造车,许多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产生在群众中间,办法不分西洋还是本土,也不管来自庙堂还是乡野,只要能解决问题就是好办法,要发挥好群众智慧推动制度建设的针对性、体系性和科学性。

三、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努力实现维护群众利益这一根本目的

在最终归宿上,群众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就是维护人民合法利益。偏离了这个目的,任何工作都会失去存在意义和价值。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最大政治保证。

(一)要积极创造服务经济发展的优质环境。服务水平的高低是作风优劣的体现,部门的小作风影响发展的大环境。要把优化政风行风作为营造优质发展环境的关键节点,充分运用执法监察、效能投诉等措施,教育、鼓励、督促政府部门改变服务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平台,在阳光服务中多些举手之劳,少些搪塞之词;多些敬业精神,少些懈怠情绪;多些为公意识,少些利己思想,要逐步使群众在文明的服务行为、规范的服务流程、人文的服务氛围中增加满意指数,激发干事热情,感受党的宗旨,而不必为走后门、抄近路等歪门邪道“绞尽脑汁”、“费尽心思”。

(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不正,民心就不齐;民心不齐,国威就不振。党风不是统一规划的整齐行为,而是党员作风的具体表现。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的问题,以群众的期待回应群众的利益,始终从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焦点问题抓起,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行集中整治,以狠抓不正之风提振党性,以保障惠民政策的落实温暖民心。

(三)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各种行为。彰显纪律严明、维护公平正义是保持党的纯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增进群众信任感的基准所在。没有党纪国法意识的队伍没有号召力,没有党纪国法约束的行为没有合法性。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违纪非小节。要坚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维护群众利益的最重要、最有力、最直接的手段,在尊重事实、依据法纪的前提下,强化责任追究,注重标本兼治,通过对违纪党员干部的查处,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体现党纪国法的威严,强化群众感情的认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作者系仙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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