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嘉奖令

消防支队嘉奖令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市消防支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团结拼搏,创新进取,无私奉献,积极提升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质量,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城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全年火灾形势始终保持高度平稳,未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部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安全工作先进支队”,被省消防总队评为“2011年先进支队”。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市消防支队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消防支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市消防支队为榜样,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为实现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构筑“四个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Z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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