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 推进住有所居

践行群众路线 推进住有所居

核心提示:2008年国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湖北省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使77.38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其覆盖率约为全省城镇居民总户数的8%。

2008年国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湖北省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使77.38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其覆盖率约为全省城镇居民总户数的8%。

当前,湖北省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虽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从面上看,全省中小城市(含县城)的住房好于大城市,城镇户籍人口的住房好于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年龄偏大群体的住房好于年龄偏轻的群体。从个体看,其突出表现为:一是城镇新就业职工无房问题突出。这部分人群多为大中专毕业生,其工资收入大都不符合基本住房保障条件。二是进城务工人员。他们户籍在农村,虽有农村住房但长年生活在城市。三是有住房但居住条件比较差的城镇现居民。据今年年初摸底调查,全省还有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区等共计86.883万户尚待改造。对此,湖北省下一步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作好工作:

完善制度设计

按照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政策目标,抓紧做好调查研究,起草并争取尽快出台《湖北省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办法》,使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上述办法的起草过程中,要认真总结黄石市全国公共租赁住房试点的经验,认真总结2010年3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贯彻落实的情况,注重制度创新。如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对困难群众租赁保障性住房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将在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来源;试行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对保障性住房实行委托管理等,从而确保全省城镇居民基本住房保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可持续发展。

做好规划评估

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过半的情况,抓紧组织力量对规划进行评估,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修改和完善“十二五”规划及其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与政策保障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使其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评估过程中,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同步做好2013年至2017年全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及2014年、2015年年度计划,按照5年再改造80万户以上棚户区的目标,争取“十二五”后3年(2013 2015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实现覆盖面超过20%的要求。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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