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浙江:大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核心提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进行了重点部署。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审查和处置力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进行了重点部署。纪检监察系统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改革。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反腐败的良好局面。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审查和处置力度。要增强责任追究观念,完善制度,积极运用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进一步健全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在纵向上,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具体体现在查办腐败案件权限上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的强化。在横向上,就是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大创新力度,重点抓紧出台《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惩防体系;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基础上,实现风险防控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创新机制制度,深化利益申报、利益回避、利益冲突处置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和公开,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巡视监督创新发展,做到发现问题、用好成果、形成震慑。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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