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决定》中的四个亮点
报告人:黄相怀 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室副主任
导读:
第一个亮点就是国家治理。《决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首先意味着观念上的变化,政府与治理对象之间是平等关系;其次意味着从“善政”到“善治”;第三全面运行公开化、透明化、法治化,从管理思维变为治国理政思维。
第二个亮点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眼于国有资本的放大功能、保值增值、竞争力的提高。
第三个亮点是考评体系。不再唯GDP,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
第四个亮点是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这不仅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也在客观上为反腐工作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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