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保障性住房申报临汾推出新举措

规范保障性住房申报临汾推出新举措

核心提示:记者日前从临汾市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管理工作领导组获悉,临汾市在保障性住房原有申请条件认定的基础上,出台《临汾市区保障性住房申报核准“三限”规定》及《临汾市区公(廉)租住房退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申报核准工作。

本报1月7日讯  记者日前从临汾市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管理工作领导组获悉,临汾市在保障性住房原有申请条件认定的基础上,出台《临汾市区保障性住房申报核准“三限”规定》及《临汾市区公(廉)租住房退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申报核准工作。

针对限制申报廉租住房的申请家庭,增加了“从事个体或合伙、合作经商、营运业,投资或入股注册资本金在5万元以上的;家庭拥有营业性房产,建筑面积超过住房面积相应规定标准的;家中拥有轿型家用小车的”禁止申报。限制申报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增加“从事个体或合伙、合作经商、营运业,投资或入股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上的;家庭拥有营业性房产,建筑面积超过住房面积相应规定标准的;家中拥有价值10万元以上轿型家用小车的”。限制申报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增加“从事个体或合伙、合作经商、营运业,投资或入股注册资本金在15万元以上的;家庭拥有营业性房产,建筑面积超过住房面积相应规定标准的;家中拥有价值15万元以上轿型家用小车的”。

根据规定,今年起,临汾市将严格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收入的认定,与房产、车辆、工商等部门登记的相关信息“比对”核查,并经相关部门签注意见。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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