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吏治腐败是危害最烈的腐败,也是干部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用人上的歪风邪气刹不住,党在人民群众中就站不住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
长期以来,中央一直明令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之恶风,但跑要风、买卖风在一些地方却从未停息。制度执行打折扣的根子在于没有找到降服吏治腐败的“天敌”,正是为了有效对付和精准打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才应运而生。因此,这个《意见》是保证制度落实的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意见》是新版干部任用条例的“护航舰”。日前中央印发的修订版《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干部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要法规,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还缺乏明确、系统的操作规范,对不履行责任和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难以追究。因此,《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出台,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个环节运作方法、步骤和责任,使其与《干部任用条例》互为补充,成为新时期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其次,《意见》是保障好干部竞相涌现的“防火墙”。当前,极个别地区党组织没有认真执行有关选用干部的法规制度,没能按规范程序办事,人治现象还比较严重,导致在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上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出台,从事前防范、预先设防着眼,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可以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消除选用干部上的腐败现象,全力保障把好干部识准、用好,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带电的监督是选贤任能的根本保障,有了《意见》这根对付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降魔杖”,上打批发兜售的“卖者”、下惩投机钻营的“买客”,有了坚决的态度、管用的制度、务实的作风,定可构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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