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出提案5884件,其中,大会提案5641件,平时提案243件。经审查,立案5403件,其中,委员提案5023件,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361件,人民团体提案6件,界别和界别小组提案11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2件。
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落实或体现到国家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新一届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提案2628件,为国家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关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遏制钢铁、水泥等行业盲目扩张的提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编制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积极吸收和采纳了提案中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与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开展了提案办理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吸纳提案意见,加快改革步伐,于2013年8月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2014年1月起在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实施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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